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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公积金:建设部有关人员就此解疑
2005-04-01 11:11:57 作者: 

新华网北京3月31日专电(记者杜宇、刘羊旸)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还有很多职工对于我国住房公积金达到多大规模、住房公积金如何管理运作等问题存有疑惑,建设部有关人员31日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我国住房公积金已达到多大规模?

    来自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7400亿元,缴存余额为4893.5亿元。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6138.5万人,以国家统计局2003年统计年鉴在岗职工人数计算,覆盖率为58.4%。

    截至2004年底,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为2506.8亿元,占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的33.9%,支持了3000多万名职工购建住房。累计向433.8万名职工发放了个人住房贷款3403.8亿元,较上年底增长45.3%,高于缴存总额增速12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例为45.6%,比上年底提高了5.87个百分点。

    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多少个?

    在我国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2002年国务院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后,建设部等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从近2500家减少为340多家,管理人员从25000人缩减为15000人。

    据建设部有关人员介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履行以下几方面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用于何处?

    建设部有关人员介绍说,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和职工购建房提取,近几年,各地均加快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004年发放贷款1060亿元,相当于同期缴存余额的98%,比2003年同期增长41%。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2004年共购买国债328.7亿元,国债余额为515.66亿元,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例为10.5%。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要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2004年增值收益为48.6亿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22.5亿元,占贷款余额的5.4%;廉租住房补充资金总额36.07亿元,余额20.58亿元,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15.5亿元补充资金。

    管理费从何支出?

    建设部有关人员表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数据显示,2004年提取管理费12.2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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