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4月29日讯 今天下午,高继强、郑少军等32名市民代表和部分特邀代表,参加了青岛市完善住房供应政策立法听证会。
12位正式代表就《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讨论稿分别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包括如何将好事办好,让市民满意;如何保证公平、公正、透明,确保“阳光操作”;严格把好经济适用住房准入关等。
去年下半年以来,青岛市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借鉴外地经验,特别是针对经济适用房供应面宽、需求较难满足的矛盾,以及建立四个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目标要求,提出了进一步调整青岛市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住房供应政策的工作思路,并草拟了与之相关的配套文件;今年初,青岛市政府责成市法制办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修改完善。
据介绍,根据住房供应政策总体思路,青岛市将逐步建立完善以面向大多数居民供应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体的四个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即:最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中等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高收入家庭购买高档商品房。
听证会后,青岛市有关部门将认真研究市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相关政策,经过多方面征求意见后将尽快出台实施。
□记者 薄克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