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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开发风险 造价千万地产项目 开工前须担保
2004-10-15 00:00:00 作者: 

     建设部要求确保房地产开发降低风险

    记者昨天从建设部了解到,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主要的建设环节中,需要进行担保,以降低工程风险,确保工程各方的权益。

    记者获悉,根据建设部向各地下发的《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地产项目,在工程投标、业主工程款支付、承包商履约、承包商付款的环节上都需要进行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徐曼)

编辑: wa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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