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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5月1日起供廉租房
2005-03-30 07:33:10 作者: SRC-400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常新喜实习生刘爽)5月1日起,省城最低收入家庭就可以租到廉价的住房了。记者今天获悉,《济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济南市政府将通过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两种方式,为困难家庭进行补贴。该管理办法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省城目前约有五六百户无房低保户,人均居住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经济特困、住房特困的“双困户”有1800余户。自去年以来,济南市政府就准备出台一部政府规章,以便对省城的“双困户”提供廉租住房。经过多方论证及修改,日前,《济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管理办法规定了省城房管部门为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主管部门,享受廉租住房的城镇困难家庭所必须的三个条件,并且还明确规定省城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符合条件的居民可通过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两种方式来享受政府补贴。
  该管理办法还规定,租住廉租住房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80元;如果不租住房管部门的房子,则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可享受9.20元的资金补贴。
  另外,管理办法还从资金的来源、使用、廉租住房的办理程序和监管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该办法将从5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编辑: w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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