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02-06 13:38: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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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山东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市县上解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635.03亿元,收入共计2835.73亿元。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山东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4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5000亿元,达到5026.71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1.0%,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经常性收入增长7.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7000亿元,达到7175.90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5.0%,比上年增长7.3%。
  当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912.36亿元,收入共计7939.07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中央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757.50亿元,支出共计7933.40亿元。收支相抵,全省累计净结余5.67亿元。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6.5%,按相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3.7%(其中经常性收入增长6.9%)。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6.7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7%,增长7.5%。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市县上解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635.03亿元,收入共计2835.73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地方政府债券对下转贷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助市县支出、结转下年支出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118.73亿元,支出共计2835.52亿元。收支相抵,省级累计净结余2090万元。
  3、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完成情况
  ——农林水支出97.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7%(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规范了小麦良种补贴资金列支渠道,由省级集中采购列支改为拨付市级列支),同比增长15.1%。加省对下农林水事务转移支付226.10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323.18亿元。全面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达到每亩125元。支持推进南水北调续建配套、雨洪资源利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项目建设,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高产创建和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快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农业种业发展,推进重大农业应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登记工作。大幅度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5%,增长11.0%。加省对下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207.64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256.81亿元。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75元。在各地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基础上,省级每人每年增加补助500元。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对乡镇敬老院改造、社区照料中心及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给予奖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在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对重病、重残、罕见病等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贴。加大创业补助和创新奖励力度,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3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5%,同比增长12.5%。加省对下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176.44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201.74亿元。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其中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15元提高到35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5元,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支持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全面实现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
  ——教育支出174.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3%,同比增长14.2%。加省对下教育转移支付114.04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288.36亿元。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100元,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10元、910元。支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启动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缓解“入园难”问题。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支持高校建设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实施名校建设工程、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建设和高校协同创新计划等,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科学技术支出17.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9%(主要是规范科技专项资金列支渠道,将省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由省级列支改为据实分级列支),同比增长11.9%。加省对下科技专项转移支付19.35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36.53亿元。实施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工程,重点扶持265个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支持各类科技平台提升研发能力,推动建设重点实验室52家、研发中心31家、工程技术中心37家,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支持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19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19个、引进培养海外高层次人才226人、泰山学者159人,为全省改革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7%(主要是部分省级艺术场馆基建工程未按期实现支出),同比增长10.9%。加省对下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转移支付10.14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24.33亿元。支持举办“文化惠民、服务群众”16件实事,开展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农村文体活动等,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支持实施齐鲁文化名家、齐鲁文化英才、齐鲁文化之星人才工程等,提升各层次文化人才专业素质。支持139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支持备战第13届全国运动会和举办第23届全省运动会。
  ——住房保障支出52.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29.1%(主要是为承接国家开发性优惠贷款,将拨付市县的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改列省级支出,相应超预算较多)。加省对下住房保障专项转移支付46.83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99.75亿元。支持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40.48万套、基本建成16.37万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落实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合同额445.2亿元,发放贷款128.4亿元,支持改造棚户区1795.7万平方米。完成5.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节能环保支出2.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2.5%,同比增长8.9%。加省对下节能环保专项转移支付83.63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85.81亿元。支持建筑领域节能降耗,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扩大公共领域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范围。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支持加快淮河、海河、小清河、半岛诸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在全国率先建立基于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制度,落实提前淘汰黄标车、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购置补贴政策,调动各方面防治大气污染的积极性。
  ——交通运输支出127.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增长1.7%。加省对下交通运输专项转移支付84.29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211.61亿元。支持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全省普通国省道通车里程达2.5万公里,养护优良率达96%。推进荣乌、济南至东营等9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全省行政村通油(水泥)路率达99.9%。推动7个地方民航机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29个公路运输枢纽客运站、市县普通客运场站及城市换乘枢纽项目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交通体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1%,同比下降3.2%。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行政经费得到有效控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973.66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33.8%,比上年增长10.2%。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3961.71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21.7%,增长7.1%。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中央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792.18亿元,收入共计4765.84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等78亿元,支出共计4039.7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26.13亿元。
  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90.15亿元,完成预算的119.9%,比上年增长6.4%。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4.56亿元,完成预算的125.9%,增长4.3%。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中央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163.23亿元,收入共计353.38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等166.79亿元,支出共计311.3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2.0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72亿元,比上年下降20.7%。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31亿元,下降26.8%。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年结转收入3.78亿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31亿元后,结转下年支出4.19亿元。
  2014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2亿元,完成预算的91.9%,比上年下降51.3%。主要是去年省属煤炭、钢铁、黄金等企业效益下滑超出预期,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相应减少。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2亿元,完成预算的45.7%,下降82.2%。主要是部分企业改革改制进展较慢,与改革相关的一些成本费用当年未能实现支出。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年结转收入4868万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支出后,结转下年支出2.3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上级补助和下级上解,下同)收入2417.78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4.6%,比上年增长10.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50.68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7.7%,增长20.7%。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67.1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311.86亿元。
  2014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6.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比上年增长18.5%。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9.0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3%,增长24.9%。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37.4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54.02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类预算执行数据是初步汇总数,2014年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
推进财政改革管理情况
  一年来,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大力支持下,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人大决议,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收支管理,有力地保障了预算执行,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改革总体部署,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我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制定了深化预算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7个配套办法,初步形成了“1+7”的财税体制改革制度体系。与此同时,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本着“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坚决果断推进改革,并取得重大进展。一是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在2013年全面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去年又完善了出口退税分担机制,把出口退税增量改由省级全部负担,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将单纯补缺口与实施综合奖励相结合,政策调节功能进一步增强,体制的稳定性、科学性更加明显,为下一步对接中央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形成了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完整预算体系。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省直部门预算已达111个,基本覆盖了除涉密部门外的政府所有部门和单位。三是开展县级现代预算制度改革试点。在20个省直管县启动县级现代预算制度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试点县在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12个方面先行先试,为全省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四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省级和17个市全部公开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县级公开面分别达到95%、88%和89%,超额完成了2014年公开面达到50%的目标任务。省级、14个市和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还首次公开了本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五是规范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出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惩戒力度。省级专项资金由243项压减到99项,减少59.3%。在莱芜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基础上,去年又选择15个县(市、区)开展县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在22个县(市、区)启动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提升了资金使用的规模效应。六是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去年省对下转移支付1596.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976.5亿元,占比达到61.2%,比上年提高9.6个百分点。改进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省级按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占比达到53.9%,进一步提高了市县统筹安排资金的能力。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在教育、低保、公共卫生等领域,首次实现转移支付测算分配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七是加快财政支出方式改革。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选取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9大类公共服务项目开展试点。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着力解决公共建设资金不足问题。探索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新路子,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放,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八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通过采取预采购、直通车、统招分签、批量集采等措施,显著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我省预采购被列为全国政府采购十大新闻之一。全省政府采购额达到1209.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68.1亿元。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达93.7%。九是扎实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全省营改增试点企业达24.02万户,累计减轻税负171.94亿元,有力促进了服务业和制造业发展。适当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及资源税政策,促进了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启动清理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在10个市开展税式支出管理试点,有效加强税源管控,提升税政管理水平。十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归口管理、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实施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初步形成“借、用、还”一体化管理格局。扎实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打好基础。另外,大力支持其他重点领域改革,保证了各项改革深入推进。
  2、积极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深入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加大财政再分配调节力度,努力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一是大幅增加民生领域投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财政资金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步伐,集中财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支出。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中直接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4168亿元,比上年增长8.7%,高于支出平均增幅1.4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占比达到58.1%,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较好地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二是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重点加大对“老小孤残”等弱势群体倾斜力度,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失业金及残疾人、农村五保对象等补助标准。在建立临时救助、大病保险、资助困难学生等方面,也采取了很多减负增收的措施。加大扶贫开发投入,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通过清费减税提高企业收入能力,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同工同酬”待遇。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400元左右。提高乡镇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公务人员及教师津贴补贴水平,月人均增加收入300元左右。加强津贴补贴调控管理,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差距明显缩小。三是加大区域分配调节力度。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完善财政分配政策。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落实资金5.34亿元,在继续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的同时,首次将省内跨区域重要河流水源地、城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及南水北调东线重点水源保护区纳入扶持范围。落实转移支付11.1亿元,支持枣庄市、淄川区、新泰市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并将博山区纳入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范围。落实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0.33亿元,促进老区加快发展。争取临沂、菏泽、聊城等革命老区帮扶政策取得重要进展,中央财政从2014年起四年补助我省24亿元,并将沂蒙老区比照原中央苏区政策纳入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范围,两年补助5.4亿元。落实资金58亿元,集中支持实施“两区一圈一带”战略,进一步完善了区域发展财政扶持政策体系。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76.19亿元,比上年增加24.95亿元,重点对52个财政困难县(市、区)给予扶持,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四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按照“开正门、堵旁门”原则,健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及奖励经费管理,理顺机关幼儿园等后勤单位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提高财政分配的科学性、准确性。支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完善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制定了省直无房职工住房补偿等办法,建立健全了住房维修基金。启动住宅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实行物业费由“暗补”改“明补”。以上政策措施,既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增加了城乡居民收入,缩小了收入分配差距,又提升了社会消费能力,对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3、着力加大财政调控力度。面对新形势、新常态,各级认真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调控,大力支持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一是充分发挥税费政策调控作用。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调整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资源税等政策,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全面推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初步统计,通过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去年为全省企业和个人减轻税费负担1761亿元。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将省级财政行政审批事项由17项压减到4项,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活力。二是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创新财政支出方式,灵活运用以存引贷、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初步统计,去年全省落实财政资金606亿元,带动社会投资7100多亿元,显著放大了财政支出乘数效应。加大国库现金管理力度,省级先后进行了11期操作,全年不仅实现利息收益5.7亿元,而且带动银行增加信贷规模1000多亿元。积极拓宽筹资渠道,省及青岛市自办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2亿元,争取棚户区改造银行授信500亿元(签署借款合同445亿元),支持建成一大批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三是突出支持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初步统计,各级财政落实发展类资金2209亿元,持续加大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在资金投向上,大力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大力支持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大力支持文化、旅游、信息、金融等重点行业发展,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大力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和创业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通过奖补手段支持提前淘汰黄标车5.92万辆,并在全国率先建立空气质量改善生态补偿制度,积极推动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加快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4、全面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着力围绕增收节支抓管理、创机制、提效益。一是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各级不断完善税费征管机制,严厉打击偷逃骗税,加大清欠措施,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去年全省实现税收收入3965.64亿元,增长12.2%;非税收入1061.07亿元,增长3.4%。税收收入占比达到78.9%,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改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过1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19个,比上年增加7个。其中过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达到44个、24个、4个,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通过提高预算批复率、加快项目论证、加强资金调度等措施,前11个月全省支出进度达到89.4%,同比加快2.2个百分点。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去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规模在上年大幅度压减的基础上又减少95.3亿元,压减比例达17.5%,结余结转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降至6.3%,比财政部规定的9%控制目标低了2.7个百分点,为保障各项政策落实、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大力促进厉行节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时制定出台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出国经费等管理制度,严明各项开支纪律和标准。在此基础上,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和节会、庆典、论坛等活动开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去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3.2%,其中“三公”经费下降20%以上。四是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制定了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等制度办法,初步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省级对财政拨款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发展类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并选择46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90.8亿元,比上年增长53.2%。五是严格财政监督管理。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省市县三级全面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进和完善投资评审制度,省级完成投资评审额176.3亿元,审减节约财政资金5.2亿元。积极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省级公务卡结算规模是上年的3.8倍,现金支出下降86%。各级财政对9274个单位实施检查,查处违规违纪金额679.5亿元。认真组织开展整治“三乱”,以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努力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出台财政系统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管理25条禁止性规定,要求财政部门带头执行财经纪律,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各位代表,2014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同时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受“三期叠加”等因素影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财政增收难度加大,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财政支出范围边界不清,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依然存在。财税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多年来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推进财税改革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管理问题尚未完全解决,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财经秩序还不够规范,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偷逃骗税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单位会计核算不实、资产管理不严、支出效率不高等问题仍较突出。部分地区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政府偿债压力加大,风险不容忽视,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安排好财政收支预算意义重大。
(一)预算安排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从总体上看,我省经济运行基本面是好的,特别是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效果逐步显现、前期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和更多改革政策落地,经济发展活力会不断增强,新的增长点不断涌现,将为财政增收奠定坚实基础。但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的影响,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财政面临的减收增支因素不容忽视。一方面,受经济增速放缓、企业效益下滑和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财政刚性支出居高不下,尤其是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民生政策保障水平等,全省各项必保的硬性支出增加较多,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必须加倍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牢牢把握财政工作主动权。
  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和预算法要求,
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山东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转方式、调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切实推进预算公开;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支持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和重点领域改革;大力整饬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2015年预算安排采取的措施
  为编好预算,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我们坚持开源节流、有保有压、统筹规划、综合施策,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做好“加法”,聚财力保重点。强化各类政府预算统筹,通过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10项政府性基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结合力度、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1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机制等措施,综合利用各种可统筹安排的资金,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二是做好“减法”,压专项控一般。清理压减专项转移支付,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由上年的99项减为71项,减少28.3%。对保留专项(不含救助优抚等据实结算资金)统一压减10%,收回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民生和公共服务支出。同时,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费,确保将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做好“乘法”,创机制增活力。对涉及产业领域的专项资金,安排不少于30%的比例,用于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对其他资金也主要采取担保、贴息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乘数效应,撬动民间和金融资本投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模式的项目优先安排预算,带动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本进入政府鼓励发展的领域,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四是做好“除法”,促改革提效率。在增加财政收入、加大重点领域投入、不断做大“分子”的同时,通过深化支出改革、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优化“分母”,切实提高投入产出效率。积极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将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直接挂钩,从制度上保障“把钱花在刀刃上”。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闸住“跑冒滴漏”,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三)201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1、代编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综合考虑全省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各项政策性收支增减因素,2015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504.25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785.85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增长8.5%。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预期性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全省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转收入等2752.83亿元,收入共计8257.08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中央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471.23亿元,支出共计8257.08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预算安排意见: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94.89亿元,比上年下降2.9%,主要是胜利油田原油价格回落,石油增值税、资源税减少。同时,按国家规定停征煤炭、石油及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相应减收较多。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增值税38.8亿元,下降5.9%;营业税3亿元,增长10.1%;企业所得税32.54亿元,与上年持平;石油资源税40亿元,下降4.7%,统筹考虑了原油价格回落以及资源税率上调因素影响;非税收入80.5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上述省级预算收入,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01.40亿元,市县上解收入492.7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77.59亿元后,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866.62亿元。
  支出预算安排意见: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2866.62亿元。其中:(1)省本级支出773.58亿元,占总支出的27%,增长7.9%。主要支出项目:教育支出177.87亿元,增长8.7%(系剔除基本建设投资、中央一次性补助等特殊因素后计算的可比增长口径,下同);科学技术支出23.06亿元,增长9.5%;农林水支出99.16亿元,增长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9亿元,增长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3亿元,增长8.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60亿元,增长12.5%;住房保障支出44.80亿元,增长4.4%;交通运输支出134.52亿元,增长5.7%;公共安全支出46.83亿元,增长5.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0亿元,增长4.2%。(2)省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003.38亿元,占总支出的69.9%。具体包括税收返还233.3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市县支出11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71.3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83.73亿元。(3)其他方面支出89.66亿元,占总支出的3.1%。主要包括归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上解中央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
  重点支出预算安排和政策:2015年省级总支出2866.62亿元,剔除部门正常运转以及非税收入安排支出197.76亿元、上年结转项目支出64.59亿元、中央具有固定用途的专项补助支出953.8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15亿元、按规定上解中央以及用于市县的税收返还等支出358.69亿元后,当年省级可用财力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共计1176.78亿元。在政策取向上,重点支出安排着力体现“五个加大”:
  ——加大全面深化改革支持力度。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资金251.23亿元,增加37.34亿元。
  (1)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资金22.7亿元。根据中央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同时,支持深化驻济省直单位住房货币化改革,建立完善以市场化为导向、以货币化补偿为核心的机关事业单位住房保障新机制。
  (2)安排重大改革试点推进资金5.97亿元。支持开展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方式试点,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试点,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支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省县域全覆盖。启动“食安山东”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和示范县创建试点。另外,通过整合专项资金和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多渠道筹措20亿元,支持开展健康养老服务业、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南四湖、云蒙湖、马踏湖纳入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
  (3)安排城乡一体化改革资金224.06亿元(含土地收入安排1.5亿元)。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资源要素流转。继续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政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支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安居乐业。加强县乡交通和农村公路网化建设,加快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进程,完善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机制,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快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
  ——加大创新驱动和转方式调结构支持力度。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289.82亿元,增加51.52亿元。
  (1)新增激励性转移支付20亿元。启动实施激励性财政政策,将新增转移支付资金与转方式调结构挂钩,根据各地服务业发展、节能减排、城镇化建设以及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引导各地聚焦经济转型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促进实现工作指导重大转变。
  (2)安排科技创新资金24.33亿元。整合各类科技专项资金,围绕全省重大战略产品、重大产业化目标、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重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开展集成式协同攻关。支持首台(套)装备及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尽快建设一批具有原创性、基础性、公益性、开放性特质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公共研发服务平台。继续扩大自然科学基金规模,大力改善科研基础条件,加强农业科技源头创新。加快推进科学普及,积极开展社会科学创新工程试点。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继续实施省科学技术奖励。
  (3)安排人才建设资金16.04亿元。大力实施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特支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落实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政策。继续对驻鲁院士、百千万工程人选、博士后研究人员、首席技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等人才给予补贴。支持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养高水平师资力量以及专业技能人才。
  (4)安排政府引导基金25.28亿元(含旅游担保贷款基金等安排1.8亿元)。积极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统筹部分涉及产业领域的专项资金和新增财力,支持设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创新发展、资本市场发展、城镇化建设等多只母基金,加上市县政府出资建立基金,力争全省吸引社会资本1000亿元,共同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创业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5)安排现代农业产业提升资金44.49亿元(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3亿元)。继续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用好基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奖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促进粮食生产和优势高效农业发展。继续对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支持重大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及人工影响天气等,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6)安排工业转型升级资金25.36亿元。完善区域间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脱硫脱硝等措施,促进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大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力度,推进公共领域节能减排。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促进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加大产品质量抽检、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推动实施商标战略,引导和激励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7)安排服务业发展资金12.33亿元。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促进乡村旅游业加快发展,支持打造“好客山东”品牌。支持文化产业、广告业和新闻出版业加快发展,推动经济文化融合。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业发展。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推进营改增试点,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8)安排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资金25.47亿元(含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安排4000万元)。支持开展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增强森林资源航空管护能力。继续实施植树造林、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增加森林和渔业资源供给。开展生态文明乡村建设,重点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投入。继续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
  (9)安排区域协调发展资金106.52亿元(含省基建基金安排4.8亿元)。全面落实中央财政对我省革命老区的专项扶持政策,促进临沂、菏泽、聊城等地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工资性转移支付和边境转移支付资金,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两区一圈一带”建设,推动全省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资金372.06亿元,增加52.7亿元。
  (1)安排扶贫开发资金8.45亿元。根据新的扶贫攻坚任务,大幅增加财政扶贫投入,支持推进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帮包作用,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加快省级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销号”步伐,为我省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2)安排促进就业创业资金15.77亿元(含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结余12亿元)。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加就业岗位,提升就业质量。提高高校毕业生到财政困难县就业见习补助标准,支持大学生就业和青春创业,继续开展农民培训,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3)安排基础教育发展资金72.55亿元(含彩票公益金安排1.67亿元)。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并将贫困寄宿生资助覆盖面扩大到15%。用3-5年时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开展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困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等项目。支持民族和特殊教育发展。提高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由每生1500元提高到2000元。
  (4)安排职业教育发展资金30.34亿元。进一步提高省属职业院校生均定额,实施中职学校免学费政策,将中职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1500元提高到2000元。继续对内地新疆、西藏、青海中职班给予补助,标准由每生8000元提高到1万元。
  (5)安排高等教育发展资金101.99亿元。稳步提高省属普通高校生均定额,促进高校内涵提升。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政策,进一步扩大对研究生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覆盖面。大力支持高校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选,将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州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纳入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范围。
  (6)安排养老及养老服务资金45.97亿元(含彩票公益金安排2.63亿元)。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继续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在全省实施8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政策。对农村五保供养给予补助,发放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
  (7)安排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资金17.38亿元(含彩票公益金安排5600万元)。支持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流浪乞讨人员给予救助,对困难劳模和职工进行帮扶。继续发放农村和城市低保穆斯林群众牛羊肉补贴,补贴标准由每户200元提高到300元。启动实施基本殡葬服务补助政策。
  (8)安排优抚安置资金8.65亿元(含彩票公益金安排4900万元)。积极做好优抚安置保障工作,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切实做好优抚对象抚恤、生活和医疗补助工作,保障荣军医院休养员、建国前老党员、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困难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待遇,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各地维修改造烈士纪念设施给予奖励补助。
  (9)安排残疾人保障资金4.47亿元(含彩票公益金安排1.2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7455万元)。提高低保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80元。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人。继续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救助。支持实施残疾人托养“阳光家园计划”和残疾人康复“十二五”规划,继续实施基层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和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
  (10)安排医疗卫生发展资金71.3亿元。进一步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支持实施计划免疫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予补助,支持中医事业发展、全科医师培养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发展。
  (11)安排计划生育资金5.29亿元。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由每月400元提高到500元,将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由每月270元、150元统一提高到400元。支持实施计划生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12)安排公共文化服务资金11.57亿元(含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2.3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7965万元)。增加宣传文化发展资金规模,重点用于挖掘、保护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博物馆、纪念馆等“五馆”免费开放,支持文物保护科研修复工场建设、文化艺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大遗址及文物保护。支持“乡村文明行动”和网络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齐鲁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13)安排体育发展资金7265万元。支持备战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和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对大型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进行补助。另外,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7.9亿元,支持开展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等。
  ——加大社会治理创新支持力度。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91.21亿元,增加4.46亿元。
  (1)安排食品药品安全资金4.03亿元。支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增强省级食品检验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区域食品药品检验和执法能力,加大安全抽验和风险监测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安排政法系统建设等资金12.35亿元。积极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落实基层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快全省消防远程供水系统建设。加强政法部门鉴定检验能力建设,强化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更换政法干警服装。支持开展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公检法司办案、平安山东建设。
  (3)安排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奖补资金74.08亿元(含彩票公益金6000万元)。继续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整合原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及村干部报酬资金,引导各地提高村级经费保障水平,确保村级组织依法有效履行职能。对社区工作用房建设给予补助。
  (4)安排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资金1.62亿元(含彩票公益金2710万元)。支持民政社会服务、妇女儿童事业及民族宗教事业发展。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妥善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加强省政府应急管理平台建设维护以及地震社会服务基础工程建设。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项目支持力度。这方面项目支出安排172.46亿元,增加8.04亿元。
  (1)安排水利建设资金40.08亿元(含水利基金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26亿元)。支持实施南水北调续建配套、雨洪资源利用、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农田灌排工程、水利防洪减灾工程、水利现代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工程。同时,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发行水利专项债券以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运营水利工程,解决水利建设资金紧张问题。
  (2)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9.05亿元(含交通收费基金安排520万元)。支持做好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重点高速公路建设、京杭运河项目建设、港航建设养护、客运场站建设等。另外,整合政府性基金50亿元,支持济青高速铁路项目建设;从区域战略推进资金中安排10亿元,支持民航机场建设。
  (3)安排重点项目资金29.38亿元。优化省级基本建设投资投向,主要支持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点工程建设。落实国债转贷及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偿还资金。支持省会城市公益事业,加强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和三峡库区以及扶贫协作重庆等重点项目建设。
  (4)安排预备费10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支出。
(四)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1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702.81亿元,比上年下降6.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比上年减收,同时按国家规定,自2015年起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结转及中央补助收入等809.6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512.46亿元。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201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4512.46亿元。
  201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87.49亿元,比上年下降1.4%,剔除部分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这一特殊因素后,同比增长6.0%。上述基金收入,加上年结转、中央补助及市县上解收入100.56亿元,省级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88.0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88.0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46.84亿元,同比增长4.0%;补助市县等转移性支出141.21亿元。
(五)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
  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85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4.2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25.0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5.05亿元。
  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05亿元,比上年下降4.0%,主要是煤炭、钢铁、黄金等企业效益下滑。当年预算收入,加上年结转2.39亿元,省级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6.4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应安排6.44亿元,比上年增长177.1%。
(六)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1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不含上级补助收入和下级上解收入)安排2632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063亿元,增长9.8%;财政补贴收入452.1亿元,增长11.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65.1亿元(不含上解上级支出),增长14.6%,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395.4亿元,增长14.7%。当年收支结余166.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478.8亿元。
  2015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17.6亿元,比上年增长3.6%,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94.1亿元,增长8.6%;财政补贴收入7亿元(不含中央补助市县两级做实个人账户资金)。基金支出安排307.8亿元,增长14.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80.2亿元,增长15.0%。当年收支结余9.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63.8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山东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本草案经本次大会审议批准前,截至1月20日,省级安排支出28.19亿元,主要是参照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必须支付的本年度省级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认真抓好改革任务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稳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加大预算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全省县及县级以上政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严格预算追加,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用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及时跟进落实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等改革,不断完善地方税体系。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财税优惠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一律停止执行。积极探索省以下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在教育、卫生、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先试。提高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大力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再设立专项转移支付,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二)积极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高度重视“三期叠加”对经济运行的影响,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供需两侧同时发力,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调控。发挥好投资的关键作用、消费的基础作用和出口的支撑作用,筑牢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突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清费政策,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社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管好用好“两区一圈一带”等重点区域发展资金,加快实施重点带动战略,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抓好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与运营,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的投入。
  (三)大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将新增财力更多地用于保障改善民生,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区分不同层次公共服务,完善民生支出保障机制,优先保障“老小孤残”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强化财政托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加对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财力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民生投入方式,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将适合市场化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坚决防止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现象,确保把民生资金落实到位,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四)依法加强财政管理。认真贯彻预算法,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财政工作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理财行为、约束权力运行。依法加强税费征管,严肃税收征管纪律,既防止有税不收、欠税不清,又严防无税多征、空转虚收。加强支出管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一般公务开支,推动形成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等制度,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债务管理,规范政府融资举债渠道,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及考核问责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大力整饬财经秩序,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各位代表,今年全省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作为、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预算任务,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原标题:关于山东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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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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