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积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2018-03-07 17:30:00来源:凯风网作者:李安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理念。党的十九大报告全文3万多字,200多次提到“人民”,三次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四次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对未来的战略擘画中,处处强调着人民的获得感。“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原则,“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目标,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彰显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展现了我们党发展为了人民的价值旨归。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夺取反邪教斗争新胜利的根本保证。邪教组织散布歪理邪说,骗夺群众钱财,破坏家庭和睦,危害人民健康,残害生命,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邪教工作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反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财产与安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破坏法律实施和社会稳定的邪教组织,努力提高公众对邪教组织的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这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当前,反邪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邪教痴迷人员的教育转化和实施回归社会工程工作。

  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十八年来,各级反邪教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政策,积极组织开展了教育转化工作。特别是实施“回归社会工程”以来,各级党政组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使绝大多数邪教受害者摆脱了邪教的精神控制,过上了正常的社会生活,有力地摧毁了“法轮功”邪教的组织基础,为夺取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决定性胜利,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教育转化“法轮功”邪教受害者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还运用到对其它邪教(如门徒会、全能神)受害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经过十八年来的艰苦努力,形成了由党委领导、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教育转化工作的格局。在实践中锻炼了一支思想过硬、训练有素、能够攻坚克难的帮教队伍,形成了一整套相对成熟、比较有效的转化邪教痴迷人员的方式方法;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教育转化工作条件总体得到改善。

  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斗争十八年来,全国各地教育转化有关部门群策群力,攻坚克难,教育转化了大部分“法轮功”痴迷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总结出许多方式方法。

  1、正面教育为先导。正面教育,是指帮教人员对被帮教者进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法纪法规教育。这种教育,开始就讲明政府对邪教问题处理的态度,如教育转化的目的,“法轮功”是邪教而不是宗教,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法轮功”宣扬的“世界末日”、“六道轮回”、“形神全灭”等等都是反人类、反科学的东西,是与科学和辩证法根本对立的;阐明科学真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结果,而“法轮功”的种种邪说则不能被实践验证,因而是伪科学和反科学的东西。这种教育的目的,在于使痴迷人员正确理解政府对邪教问题处理的基本态度和方针、政策,唤起他们在思想上比较和鉴别科学与伪科学的意向,缩短帮教者与被帮教者之间的心理距离,减少痴迷人员的心理压力,为其教育转化做好铺垫,促进其很好地接受教育。

  2、以“法”破“法”为主线。所谓以“法”破“法”,是指帮教者在对痴迷人员帮教过程中,利用邪教的歪理邪说中自相矛盾的地方,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式,揭穿邪教头目骗人的谎言和本质。这种教育方式,是通过转化者原来的认识同现在的认识相结合来引导痴迷人员,使其与转化者之间相互沟通,以便了解掌握对方痴迷的程度,使帮教对象对帮教者的理论信服,愿意与其交流思想。

  3、多点击破为重点。多点击破,是指在教育转化过程中,针对比较顽固的邪教痴迷人员,采用多名帮教人员对其进行教育的方式。采取这种教育方式的原因是:一是痴迷人员掌握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不多,没有全面了解法轮功的邪说,或者说对李洪志的“法轮功”只是一知半解,只知其矛而不知其盾。二是他们在练习法轮功的过程中,只是按需所学,按需所练,按需所求,不但没有掌握“法轮功”的全部内容,这种人形而上学更为突出。三是“法轮功”痴迷人员学“法”时没有“尽心”,不但学“法”少,而且实践也少。这种人既不想失掉现实的东西,又想得到李洪志许诺要给予的东西,既达不到李洪志要求的“开悟”,又失去了正常人的理性思维。所以,对这些人帮教的过程中,一开始很难掌握其思想动态,无法摸清其痴迷的症结。采用多名帮教人员一起对其教育和引导,同时在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可以多侧面、多方位地与其“交流”,让其自由地发表个人的感受和疑问,使多名帮教人员从不同的侧面了解到帮教对象的心态变化和思想症结所在,从而集中力量从多种角度进行引导和击破,使他们在多方帮助下,识破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矛盾所在,达到最终跳出怪圈之目的。

  4、事实教育开误区。这种教育方式是指,当痴迷人员经过几天的教育后,思想开始变化,但还不能完全认识到自己确实是上当受骗,认为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有些对的地方,也有错的地方,其“真善忍”的东西还是很多,个人以前的所作所为不是完全错误。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对其进行现身说法的教育,应该进行事实教育。这种教育的方式是通过看录像、读有关书籍或让多名转化者谈体会,揭露李洪志的不真、不善、不忍。如观看《李昌、姚洁访谈录》,了解李洪志制假贩假的真相和欺世盗名、蒙骗练习者的罪行;观看痴迷人员转化过程的录像,进一步加深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欺骗手段的认识,从而认清自己之所以痴迷是因为自己自私的心在作怪,是成佛、成仙、成神的贪欲心所驱使;观看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录像,进一步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残害生命的罪恶,领悟成佛、成仙、成神的欲望变成虚无而悲惨的现实,从而断掉“圆满”到“天国”的欲念;观看科普录像片,认清什么是科学,什么是伪科学,从而揭穿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骗人伎俩和险恶的政治用心;观看已转化人员的现身演讲,促其转化,并扬起对生活和理想的风帆。通过进行这些教育,使处在转化边缘的痴迷人员顿觉误区,起到促进转化和巩固思想的作用。

  在教育转化工作上,坚持文明管理、文明帮教、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具体方法上,要正确认识、合理运用“以法破法”、典型引导、真情感化、法律震慑、政策感召、正面灌输、医疗干预、行为矫正、心理矫治等多种有效方法,整合资源,综合使用,扬长避短。坚持一人一策、多策并举,因人施教、因时施教、因地施教,“对症施药”,“以破法破痴迷,以政策唤真情”,“以典型引路树信心,以正面教育促转化”等是很有创新的方式方法。通过上述努力成功转化了绝大多数“法轮功” 痴迷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随着反邪教斗争的深入,在教育转化方面面临新的困难和问题。教育转化工作难度加大,周期变长,成本增高,反复问题突出,已成为反邪教工作的突出问题成为工作重点。

  因此,当前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转化工作要从指导思想、工作策略、方法步骤等方面不断创新,一方面要克服过去那种简单化、单一化的思路和工作模式,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综合整治的思想,坚持不懈地进一步做好对痴迷人员的教育工作,同时,还要把对已转化人员的防反复、保巩固工作。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方针政策。

  “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其根本目的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大部分受蒙蔽的“法轮功”人员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与邪教决裂,回归到正常社会生活中,成为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力量,确保国家大局稳定。

  要充分认识大多数教育转化对象是受到邪教的蛊惑,才成为邪教痴迷人员,他们也是邪教的受害者,他们决不同那些邪教组织的头目骗财骗色、危害人类、危害社会、反政府的邪教组织者。绝大多数邪教痴迷人员,经过耐心和深入的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经过科学地心理辅导和生理治疗以后,他们完全有可能回归社会正常生活中去,成为一个一个的正常的人。

  (二)教育转化工作要“专业化、社会化、法治化”。 教育转化工作是信仰的较量、毅力的比拼,更是一场充满智慧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帮教队伍,才能使教育转化工作卓有成效。专业化的帮教队伍要具备为党和人民负责的责任意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深入了解邪教危害,知晓邪教痴迷人员的思想状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了一支过硬的专业化帮教队伍,教育转化工作才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实际效果。

  在专业化方面,要加强帮教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组建一支帮教骨干、专家学者为核心的,由邪教人员所在单位、街道社区为主体专业化队伍,以教育转化典型为辅助的教育转化巩固帮教队伍,大力开展对帮教骨干、基层帮教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帮教人员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帮教人员的奖惩机制,增强他们的事业心、责任感,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稳定帮教队伍。

  在社会化方面,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巩固教育转化成果。教育转化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密切合作。只有建立健全教育转化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持一手抓转化,一手抓巩固,通过多种帮教途径,形成转化和巩固良性互动的帮教链环,才能进一步巩固转化成果,使邪教受害者真正回归社会,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分子。

  1、开展家庭教育。邪教人员的家属、亲戚和朋友,是做教育转化工作的重要力量。他们最容易接近邪教人员,也最容易同邪教人员交谈。对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首先应把任务交给其不信邪教的家属和亲友。家庭成员和亲戚朋友要多给邪教人员以亲情教育,不要嫌弃,更不要放弃,要使邪教人员感到家庭的温暖,感到朋友的真诚。通过亲情和友情的感化,帮助邪教人员回归社会,过普通人的生活。

  2、 发挥基层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作用。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者,也是邪教人员管理教育的直接责任者。基层组织对邪教人员的家庭状况,个人思想情况比较了解,能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邪教人员改变观念。社会反邪教志愿者随时同邪教人员交心谈心,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并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对邪教人员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要给予帮助和支持。同时要教育广大群众不要歧视邪教人员,企业、社会组织不要拒绝邪教人员,让其有工作做,有生活来源,使其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认识到社会没有嫌弃自己,从而树立起生活的信心,放弃邪教思想,回归正常生活。如,南京市鼓楼区建立的“爱心家园”;常州市钟楼“阳光工作站”就是以社区为基础对涉邪教人员进行帮教转化的社会化工作平台,引导邪教受害者回归社会,并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成为教育转化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值得学习和借鉴。

  在教育转化要法制化方面:法制教育应该贯穿教育转化的全过程。由于邪教受害者对于邪教灌输的邪教邪说,不能自拔,普遍存在法制观念淡薄,不知法,从而走上了违法的道路。因此要讲清国家为什么要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这方面国家有哪些法律法规,作为国家公民应该不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了怎么办?通过法律法规教育,使帮教对象增强法律意识,体会法律的尊严,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观念,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违法必然受到法律制裁的道理。

  (三)在教育转化的方式、方法上,坚持正面教育、因人施教、以理服人的原则。 坚持正面教育,就是帮助邪教受害者重新树立正确信念。从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入手,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转化工作的科技含量。

  1、从认识的根源入手,讲清有神论的认识起源。

  2、从科学发展史角度讲清有神论与科学这两者究竟是谁推动了人类文明?

  3、从中国近代史和国情角度讲清中华民族苦难和今天复兴的历史原因。

  4、从优秀传统文化的角度讲清中国人的家庭、人伦、道德和“家国天下”的关系。

  5、从哲学的角度讲清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

  6、树立阳光心态、矫正阴暗心理。比如,遇到心理问题突出、情绪状况偏激、行为后果极端等问题,需要在转化工作中引进心理干预、行为矫治、康复训练、文化感染等现代科学手段。再比如对全能神、门徒会的邪教痴迷人员的教育转化,可以请宗教方面的人士来开展工作,使其认识宗教与邪教本质区别,作用会更明显。

  因人施教是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重要方法,在教育转化邪教成员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邪教成员的经历各不相同、加入邪教的原因也不同,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解不开的思想症结和各种问题。所以要根据邪教人员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切忌大而化之、千人一面,应根据成员的不同受骗原因,运用不同的工作方法,因人制宜,有针对地做好工作,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有些“法轮功”痴迷人员,之所以顽固痴迷“法轮功”,或是因为存在有较严重的心理和精神障碍;或是性格偏执,不能正确地认识社会上的一些不合理现象;或是对现代医学理论缺乏一些最基本的和必要的了解等等,从而在内心产生了对“法轮功”歪理邪说过度依赖的“死结”。要打开这样的“死结”,单纯依靠帮教人员对“法轮功”歪理邪说的剖析和揭露可能是不够的。如此,通过一些社会力量的参与,他们内心的那种“死结”或许更容易解开。

  以理服人就是摆事实讲道理,并以此来说服别人。在教育转化过程中要结合事实去讲道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因为所有的大道理都来自于实际的生活和工作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理服人。在教育转化邪教成员的过程中,我们用真挚的情感、切实的关心和帮助去打动、感化他们,这固然重要,但是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症结,主要还是通过交流思想、说服教育的方法去实现。只有把邪教的歪理邪说了解的清清楚楚,能理直气壮地驳斥,把邪教的危害讲透,他们才能彻底的从邪教的泥潭中走出来。所以我们要通过以理服人的方法,引导他们人倾斜角的本质和社会危害,实现思想上彻底脱离邪教组织。

  总之,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教育转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探索和创新教育转化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增强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教育转化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李安平,中国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原副秘书长)

初审编辑:白菜

责任编辑:白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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