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子宫"诱发法律伦理难题

2013年03月18日 11:02作者:唐闻佳来源:文汇报

赵晓明教授告诉记者,法国、德国、丹麦等欧洲国家至今依然严禁“代孕”,而澳大利亚、美国部分州承认“代孕合法”。

  3月12日,“卫生部征集代孕意见,专家:最快5年可实现立法”的消息在网上热传,消息甚至缩写为“代孕即将合法”。几字之差,引发辅助生殖医学界不小的震动。有专家说,“‘代孕’将触及伦理、医学、社会、法律等诸多难题,现阶段提出代孕合法不够负责任。”

  事实上,今年正是卫生部针对“非法代孕”的重点管理年。而多年来,国内辅助生殖医学专家就“代孕是否需要放开”进行过多次学术辩论,最近一次“论战”就发生在上月,结果反对“代孕放开”者获胜。

  代孕黑市火爆背景复杂

  代孕,简单说,即“借腹生子”。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换言之,“代孕”在我国属于非法。但这并不影响“代孕黑市”的火爆。在百度上键入“代孕”二字,可搜到900多万条代孕消息,大部分是中介网站。

  仁济医院辅助生殖医学科赵晓明教授告诉记者,医学上需要代孕者有多种原因,包括因手术、疾病造成子宫丧失;或具有严重的心脏病、糖尿病等合并症,无法胜任妊娠、分娩这个过程。“理论上讲,育龄期妇女约有10%为不孕症患者,而其中又有1%为子宫性不孕,是需要代孕者。”

  但专家提醒记者,目前的代孕需求数远大于那些具有代孕医学指征者。“不少人找了漂亮女大学生‘代孕’,结果变相‘包二奶’,还有人为了规避计划生育,借腹生子后不报户口,等孩子稍大些,就直接把孩子送到国外去。”一位医生直言,需求者不少是“有钱人”,他们的行为游走在《婚姻法》、计划生育政策等法律规定的“灰色地带”。

  正视“身体”交易市场风险

  出租子宫,获得收益,在辅助生殖医学专家看来,绝不能等同于简单的自由市场交易行为。如果为了遏制黑市代孕,撕开“身体买卖”的口子,也需要提前正视这颗多米诺骨牌被推倒后所引发的风险。

  “新生儿有出生缺陷,当初的代孕提出者不要这个孩子,谁来最后负责?要知道,代孕妈妈多为低收入群体,大多没有抚养能力。”瑞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冯云教授称,“代孕”会产生一系列伦理与社会问题,比如代孕妈妈自行终止妊娠,她有没有权利去流产?

  专家告诉记者,目前,“谁生产谁就是母亲”的观点依然为全球医学界的主流观点。而在美国部分承认“代孕合法”的州,会让代孕提出者向代孕妈妈办理一个领养手续。但现实是,也有代孕妈妈生产后不愿交出孩子,按照“谁生产谁就是母亲”的原则,代孕妈妈的诉求通常受法律支持,这也存在争议。

  医学技术须权衡应用利弊

  “这不是简单的是非对错,即使在国外,对于代孕合法问题也很纠结,因为它牵涉许多伦理、法律问题,因而许多国家至今没有将代孕合法化。”赵晓明教授告诉记者,法国、德国、丹麦等欧洲国家至今依然严禁“代孕”,而澳大利亚、美国部分州承认“代孕合法”。

  专家向记者强调,不论我国未来“代孕”是否合法,务必坚持代孕须为那些有医学指征者,“因为不想身材变形、年纪大了,或仅仅因为生活工作繁忙,想借腹生子的行为应该被禁止,这在全世界都是违法的——这可能导致穷人沦为有钱人的生育工具,有违社会公义。”

  此外,将“代孕”疏导到合法道路的探索中,还有许多风险漏洞要填补。比如,代孕的子宫适应症、合并症等医学指征的界定,又比如是否需要借鉴澳大利亚做法,严格界定“生物性母亲”与“法律性母亲”,做到严格双盲——即双方不可见面、互不知晓对方,但又通过法律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目前,辅助生殖医学领域对“代孕合法”依然态度谨慎。“世界上有不少医学技术已经可以到了应用的阶段,但却没有大规模投入使用,就是因为要评估医学应用后的利弊关系。现阶段,我国应对代孕的法律保障、医疗技术管理水平、伦理接受程度都不完备。”(本报记者 唐闻佳)

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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