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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交警大队以“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为契机促进发展

  • 2011-05-11 09:55:00
  • 作者:王庆山
  • 来源:大众网

 

全国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开展以来,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切实把此次活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按照要求,积极协调,认真组织,最大范围扩大宣传面,积极发动广大公安民警和社会各界群众踊跃参与活动。同时,大队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候选人优秀事迹学习活动,号召全体人员学先进、做先进,争当执法标兵、学习榜样、爱民模范、廉洁公仆,在全队迅速掀起争先创优的新高潮。

   一是争当执法标兵。大队组织全体干警对今年第一季度执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回顾,开展自查自评,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认真加以整改,实现自我提高。在此基础上,大队号召民警严格按照执勤规范来规范执法形象、执法态度、执法方式、执法语言,最大限度地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心服、口服,坚决杜绝因交警执法不规范而激化矛盾,真正把执法的过程变为维护法律权威、关心群众安全、服务群众出行、展示自身良好形象的过程,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争当学习榜样。大队按照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的新要求,强化民警业务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全体民警分为综合岗位、财务岗位、秩序岗位、事故岗位、车驾管岗位五个岗位开展学习竞赛活动,各岗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实行领导带头、党员带头,为民警做出表率,努力达到“人人掌握本领,个个考核达标”的要求。

   三是争当爱民模范。大队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一名党员民警联系一个帮扶对象,一个党支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活动,以农村特困户,城镇失业待业等生活困难职工,鳏寡孤独老人,面临失学学生为重点,组织全体民警开展为群众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等“一对一”帮扶活动。在认真落实部交管局《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和省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二十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和各岗位工作实际,研究推出一些新的便民服务措施,扩大服务项目和内容,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在执法服务工作中,全体干警以理性、平和、认真的工作态度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化解矛盾,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是争做廉洁公仆。大队组织全体交通民警认真学习县委、县府下发的《惠民县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重温《党章》、“五条禁令”、“七严禁”、“七规范”、“八不准”及“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纪律规定,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全省公安机关尤其是交警部门近年来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对民警进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诫,切实增强全体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规范执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民警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惠民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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