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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草案

  • 2009-12-26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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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26 08:25:24  来源:大众日报

  12月25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在总结我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针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临街建筑物、城镇道路、户外广告、灯光等城镇容貌的管理,完善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城镇环境卫生的管理,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督。

  会议决定,《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施行。(记者 袁涛)

张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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