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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之路 民心之窗

  • 2011-01-06 1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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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之路 民心之窗

——长清法院立足基层司法需求开展阳光服务纪实

长清法院在建设“阳光服务型人民法院”工作中,把“立足基层司法需求擦亮窗口树立形象”作为服务民生、汇聚民意、传递司法关怀的第一要务。闪亮的窗口后面,是法官们用真情与至诚铺设出的通向百姓心中的阳光之路。 
     擦亮诉讼“第一窗口”,温馨平台化解干戈 
     长清法院把立案调解作为化解矛盾、减少信访、维护稳定的着力点和突破点,设立圆桌调解室,为当事人搭建握手言和的温馨平台。今年4月的一天,一位60岁左右的老汉气冲冲地走进了长清法院立案庭,情绪激动地说要打官司。立案人员见此情形,便将老汉请进立案调解室,为老人沏茶倒水,劝他休息一会儿再陈述情况。原来这位杜老汉经营着一家煤气更换站,前几天,张老太来到杜老汉的煤气站给自家的液化气罐换气,当杜老汉如约送回充好的液化气罐时,张老太却说送回的液化气罐不是她家的,虽经杜老汉再三解释,张老太及其儿媳就是认为杜老汉换了液化气罐,并在事后到杜老汉家中辱骂,说了一些诸如不得好死之类的话。凑巧的是,第二天杜老汉长年生病的孙子突然死亡,杜老汉于是认为是张老太诅咒死了自己的孙子,于是,一气之下到法院打官司。立案庭法官劝说杜老汉不要治气,打官司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村委会我都找了八百遍了,没有解决问题,我坚决打官司”,杜老汉情绪激动。最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只得给杜老汉办理了立案手续。立案后,法官并没有将应诉手续一送了之,鉴于张老太已年过八旬,两位老人耗时耗力打官司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于是先将张老太的儿子、儿媳传唤至法院,向其讲明了有关法律规定。听了立案人员的讲法说理,见到原告要求赔偿数千元损失的诉状,张老太的儿子、儿媳感到了事情的严重,并表明了悔意。立案调解人员随后依法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圆桌面对面式庭前调解”,调解法官与当事人围坐在椭圆形桌子前,法官不着法袍,茶水代替法槌,一切都在平和,宽松的气氛下,一边就双方争议的焦点,用通俗易懂的的语言摆事实说道理,一边通过谈心拉家常的方式进行调解。经过耐心劝导,张老太及其儿媳当面向杜老汉道歉,杜老汉也自愿撤回了起诉,一开始还箭拔努张的双方,最后在气氛和谐的圆桌调解室内握手言和。 
     擦亮诉讼“前沿窗口”,“零距离服务”温暖百姓心田 
     针对辖区山区多、交通不便、老百姓居住分散的特点,长清法院各个法庭明确“法官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工作原则,以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便民工作室”、“车载流动法庭”进乡村等方式,近距离、快速度、高效率解决群众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张夏镇井峪村的郑加生老人最近陷进了烦心的家务事中:老两口辛苦一辈子,到头来竟没人赡养。村委会调解过两次,可是儿女们都不买账,搞得村委会也没了再次调解的意思。郑大爷听说村里有几起纠纷都是法院处理了结的,便抱着试试的态度走进了张夏法庭设在镇上的便民服务室。法庭便民服务室里常年有法庭和镇里派驻的人员帮助法庭受理、调处纠纷。在向郑大爷详细了解情况后,便民服务室里的工作人员及时向法庭作了汇报,法庭也马上安排法官过去,帮助郑大爷办理了案件的受理手续,案件最终调解解决。事后,法官到郑大爷家登门回访,他女儿正在家里帮着收拾屋子,她开玩笑说“没想到法院还来个回马枪查岗来了,不过我们现在谁也不用监督,你们无亲无故都对我父母这么好,我们兄弟们一定照顾好父母亲。想起我们以前做的真是惭愧。”看到警车来到村里,群众们又围了过来,说“法院就在家门口,心里就是踏实。” 
     擦亮诉讼“心灵窗口”,贴心劝导还原和谐 
     基层法院接触的很多数案件都牵涉到邻里纠纷,如果一判了并不能真正打开当事人心结,因此长清法院的法官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用循循劝导的调解方式让当事人顺气握手,从根本上化解矛盾。7月的一天下午,一位老汉气冲冲地来到平安法庭,说要打官司。原来老人姓李,是平安街道办事处的村民。5年前,李老汉的地邻刘老汉在自家的承包地里种了7颗梧桐树,第二年,梧桐树长大了,李老汉发现刘老汉的梧桐树遮阴会影响庄稼的产量,便找到刘老汉讨说法,经过双方协商、中间人劝和,刘老汉答应每年给李老汉50元钱作为补偿。“五年过去了,他家的树越长越大,遮阴越来越厉害,他不但不增加点补偿,就连原来说好的每年50元钱也不给了,俺要告他,让法庭给俺评评理儿。”李老汉双脚跺地气愤地说。在法庭工作多年的刘庭长心里明白,为了50元钱打一场官司,先不说诉讼成本,很可能会使这两个老邻居在感情上产生难以愈合的伤痕,刘庭长没有马上办理立案手续,而是一边倾听老人诉说心中的不满,一边和老人拉起了家常。半小时后,老人情绪平和了许多,“走,到你家地里看看去。”树荫下,刘庭长和两位老人讲法律规定,讲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一小时后,刘老汉说:“刘庭长,你为了俺的事,大热的天跑这么远的路,你放心,俺每年给他60元钱就是了。”李老汉也不好意思地说:“给刘庭长添了这么多麻烦,以后俺也得改改这脾气。”看到老人和好如初,刘庭长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擦亮“自身形象”,打开天窗广纳民意阳光 
     加强自身形象建设,是擦亮窗口的关键所在。为此开展打造“精品案”活动,狠抓案件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开展审判效率竟赛活动,杜绝超审限案件和违法中止案件,让让正义及时得到伸张;实行不定期的案件回访,了解案件的社会效果,听取群众的意见;通过座谈会、宣传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法庭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庭审观摩活动,邀请驻地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除全市法庭统一开放日外,把每季度第一周的星期一定为长清法院法庭公开日,向百姓开放法庭,公众可以参观、旁听、提建议。近日,归德法庭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他们就是归德中心小学的“小法官”,这是长清法院擦亮窗口,向社会公众定期开放法庭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同学们来到法庭后,参加了审判庭、调解工作室、案件合议室等,法庭王明红庭长向他们介绍了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的操作过程,特别是在审理案件时双方当事人的享有的举证责任和义务,以及举证不能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还有针对性的对学生们进行了尊师重教、尊老爱幼的法律宣传教育,在参观后,同学们推选出“法官”、“书记员”、“原告”、“被告”,当场模拟了一次法庭开庭的全过程。张夏及马山法庭也有针对性地专门向驻地学生开放法庭,通过孩子们、青少年的眼睛让社会更加了解法院工作。 
     擦亮“心灵窗口”,把申诉环节变成司法为民的“希望之窗” 
     长清法院对于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坚持“一张笑脸相迎、一句真话暖心、一杯茶水端平、一身正气为民”的工作原则,“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误一点工”是他们的工作理念。接访法官说,信访人心里多的是阴霾,只有让他们感受到更多的阳光,以心换心,才能真正温暖他们的心灵。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更加科学合理地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清法院执行局确定每日专人接访制度,从源头上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涉执信访案件。以往到法院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往往为一事多头奔跑,即增加了执行法官接待量,又降低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通过每日从局长到一般干警的轮流接访,将来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执行线索逐案登记造册,并将信息第一时间通知案件承办人员,极大地加快了执行进度。对一时执行不了的,由接待人员了解情况后及时进行答复,一时答复不了的,由承办法官限期答复;对于当事人的咨询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不仅方便了当事人,更为执行法官与当事人的及时沟通与理解创造了平台,提高了案件的执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点点冷暖为己任,些微小事总关情”,长清法院法官以自己的点滴细致服务,擦亮了“窗口”的亮度,司法的阳光更加光辉灿烂。

长清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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