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济南>济阳县>济阳县计生委>部门动态

济阳县推行村民自治新模式

  • 2010-07-26 08:46:00
  • 作者:
  • 来源:

近年来,济阳县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特点和要求,深化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依法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

一村计生主任星级化管理制度。为建立科学规范的计划生育干部管理机制,提高村计生主任待遇,激发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积极性,济阳县制定出台了《济阳县村级计生主任星级化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明确了十个星级的认定标准、晋星标准、减星标准、评审制度、公示制度、奖惩制度。通过在两个镇二十个村试点运行效果突出,并决定在全县予以推广。

二计划生育村民听证会制度。制定落实了计划生育村民听证会制度,每月有村书记主持定期召开计生听证会,村主任把在平时工作中了解的育龄妇女的思想变化及家庭生活状况,当月发生的新婚、怀孕、生育、死亡、独生子女、奖扶对象和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育龄妇女的建议、意见、需求信息等内容提交例会,村两委对群众提出的建议需求予以答复解决,提出整改方案,予以公示。

三民主决策、自我管理、村务公开制度。以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议”为核心,调动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共同商议相关事宜并总结安排下个月计划生育工作。每季度召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群众代表会议,群众就计划生育重大事务发表意见,通过表决,做出决定,参与管理。

四协会参与制度。为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新农村建设有效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让农民成为计生工作的主人,推行了“村两委负总责,协会为骨干,家庭为单位,成员作主人”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认真制定协会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培育村民自治工作中的亮点,使计生协会与村两委工作有机结合,科学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使协会在探索中积累经验,在实践中开拓思路,在运作中提高水平,在服务中见到实效。

 

 

           济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胥 群                  

                                                                                                                                                            2010725

 

济阳县计生委

请您留言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