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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法院:为搁浅的航船重新扬起风帆

  • 2011-06-07 14:35:00
  • 作者:
  • 来源:大众网
   二十岁是人生启航的新起点,大学生活承载着对未来的憧憬与梦想,一时的冲动却给几名年轻大学生上了步入社会前的难忘一课。
  
今年4月,家住泗水县的杨某为了考省直机关公务员到济南参加培训班,学习之余他来到某大学探访同学孔某,同学相聚,把酒言欢,饭后在学校门口登记时,与刚喝酒回来的大一学生燕某、宋某、马某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殴斗,致杨某头部轻微伤,事发后公安机关分别对燕某、宋某、马某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525日,杨某就赔偿事宜诉至章丘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燕某、宋某、马某及该大学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等共计41066.6元。案情看上去并不复杂,但由于打架事件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纠纷不及时化解不仅影响当事人学业,也影响校园稳定。法院立案二庭接手该案后立即进行了诉前调解,王法官首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经初步了解,双方抵触情绪较大,原告称因被打伤没能参加省直机关公务员考试,此事件给他精神上造成很大伤害。被告认为“打了不罚,罚了不打”,既然公安机关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不应再赔偿原告损失。原被告的家长都认为自己孩子受了很大委屈,不但不配合调解,声称要把官司打到底。王法官首先从孩子的学习成长角度做被告家长和学校的工作,让他们配合法院调解,接着分析案件事实,让他们认识到孩子的过错,最后三被告家长同意赔偿原告损失,但称原告方提出的赔偿请求过高。王法官趁机又给原告方做工作,她从一个母亲的角度对原告母亲说,“三个孩子都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他们的家长也都同意赔偿你损失,你我都是当母亲的,只要孩子能改正错误,比什么都重要,三个孩子先让我给您捎个话,给您道歉了”。刚才还怒气冲冲的原告母亲,听了王法官的一席话,心平气和地说:“其实赔偿多少钱都无法挽回耽误公务员考试的损失,我虽然很气愤,但通过法官做工作,我可以原谅三个孩子”。经过三个多小时耐心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三被告当庭赔偿原告损失18000元。
  
三名年轻大学生给原告母亲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原告方的一腔怒气也烟消云散。

章丘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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