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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法院:延伸调解触角 能动化解矛盾

  • 2011-06-23 1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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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大众网

 

诉讼外调解,尤其是判决后的调解,不但要求审判人员有娴熟的调解技巧,更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章丘市人民法院普集法庭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在强化诉前、诉中调解的同时,以“减轻诉累、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调解的触角延伸到案结之后,积极主动的化解诉讼引发的新问题,近期妥善处理了两起棘手案件。

王某与张某婚后长期感情不和,去年因一特殊原因,张某的儿子将其打成重伤,家庭矛盾也很尖锐。去年底,张某到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因双方争议的财产涉及儿子,法庭经审理判决其两人离婚,但对财产未进行处理。判决书生效后,张某与王某均要求对财产问题进行处理,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庭在对其两人多次调解的同时,主动找到他们的儿子做工作,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终于促使三方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予以司法确认,其中平房归张某,楼房归王某。事后不久,张某又找到法庭要求王某腾房,王某也到法庭要求张某协助办理楼房的过户手续,但双方互不相让,均要求对方先履行义务。法庭没有直接立案,而是动员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和双方的亲友多次参与协调,终于在张某协助王某办理完过户手续的同时,王某为其腾出了平房,使双方一系列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章丘市普集镇的李某因琐事与赵某发生纠纷,派出所出警处理后,李某的儿子又赶到现场打伤了赵某,公安部门扣留了李某的一辆汽车,并对李某的儿子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因对方拒绝赔偿经济损失,赵某将李某及其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并申请法院扣押了李某被公安部门扣留的汽车。赵某的母亲是当地一有名的上访老户,当地干部对其均避而远之。在第一次开庭后,赵某的母亲因在旁听席上未被允许发言而在法庭外大吵大闹,审判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解释并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第二次庭审时,赵某的母亲作为其代理人在法庭上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判决李某的儿子赔偿赵某的经济损失,并驳回了对李某的诉讼请求。赵某及其母亲虽对判决结论不满,但不论对程序还是实体以及法官的办案态度均找不出问题,最终还是接受了该判决结果,但其迁怒于委托的律师,数次到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反映问题”,并且使律师退还了代理费。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判决书生效后,李某要求法庭解除了对其汽车的保全,并要求赵某赔偿其数月的停运损失,还要求追究公安部门扣留其车辆的责任。新的纠纷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刚刚缓解的矛盾又会激化,对此合议庭人员进行分工,分头做原、被告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谅解,及时化解了可能激化的矛盾。

 

章丘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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