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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卖不动酒水在于暴利经营思路

2011-12-26 11:0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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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顾客能不能自带酒水就餐,是个颇有争议的话题。消协及消费者认为,餐饮企业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并收取开瓶费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餐饮企业及其行业协会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餐饮企业是否允许顾客自带酒水饮料,是否收取开瓶费等,应属于经营自主权范畴。但笔者认为,解决这个矛盾,尊重市场才是良方。
    从大年三十那天开始,厦门酒楼的酒水销量一直不佳,大约比往常下降了近1/3。每10个客人中,就有9个自带酒水!业内人士认为,多年来酒楼明令禁止“自带酒水”的行规正受到挑战。(2月22日《厦门商报》)
    顾客能不能自带酒水就餐,是个颇有争议的话题。消协及消费者认为,餐饮企业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并收取开瓶费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餐饮企业及其行业协会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餐饮企业是否允许顾客自带酒水饮料,是否收取开瓶费等,应属于经营自主权范畴。但笔者认为,解决这个矛盾,尊重市场才是良方。
    经营者追求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但也应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百姓消费水平普遍偏低,在市场价格与餐饮业价格进行比较之后,当然选择低价,这是基本的消费心理。作为顾客,既无从判定酒水是否经过正规渠道进入酒店,也没有理由充当“冤大头”去消费高价酒水。而且,经营者赢利也应当有一个“度”。本来“禁止自带酒水”就属于强制性的搭售服务,服务员开一下瓶子,不过是举手之劳,却要收取几十元到上百元,甚至超过数百元,显然是不合情理。如果说“开瓶就能收费”,那餐饮企业上菜、倒水行为也该收费了。
    厦门某些餐饮企业仅仅因为酒销量狂降80% ,就觉得受到了“重创”,这让笔者很怀疑这些餐饮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既然,“再牛的酒店面对常客的自带酒水现象也难以作出决绝的举动”,那么何不毅然与行业霸道和“潜规则”决绝,在菜品、菜系上多花点功夫,最好是把酒水的价格真正地降下来。如果餐饮企业的酒水价格真正接近市场,顾客也自然不会再自带酒水了。
胡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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