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助推改革的生动范例

2015-03-12 14:26:00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沈叶
分享到:

近期,2015年首轮中央巡视完成进驻,在各巡视组的工作动员会上,“剑指问题倒逼改革”被反复提及。巡视倒逼改革,其紧迫感不仅来自问题的严峻性,也来自责任的不可推脱、不容旁落,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答题,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硬任务。

  近期,2015年首轮中央巡视完成进驻,在各巡视组的工作动员会上,“剑指问题倒逼改革”被反复提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前几轮中央巡视对于改革的推动正在实践中彰显。

  上海:出台《意见》严管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

  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的四个文件中有一个文件显得与众不同——《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的审议时又对此予以肯定,要求上海在试点中按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规定稳妥实施,在实践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细心的人联想到去年中央巡视组对上海的巡视。2014年10月29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向上海市反馈巡视情况时尖锐地指出,上海“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权力谋取巨额利益反映强烈”。上海市委主要负责人明确表态,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其危害性、严重性。凡是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要坚决纠正,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抓好源头治理”。

  中央反复强调,巡视整改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头所提的这份《意见》出台,这可视为上海市委直面中央巡视组所发现问题的一张答卷,是做好巡视整改的积极表现。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备受社会诟病,而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问题也印证了这一现象带有普遍性、倾向性。不论是对省区市的巡视,还是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利益输送”都是所发现问题中的一个“高频词”。斩断利益输送的链条,在“公”与“私”之间设置“防火墙”,成为一个紧迫的现实问题。

  由此,我们就不难读懂,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强调,“对上海进行这项工作试点,中央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跟踪进展,总结经验,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开”。

  浙江:制定《办法》直指“公款存放”弊端

  与上海的情况相类似,去年中央第五巡视组向浙江反馈巡视情况时出现的一个热词——“一家两制”,引起广泛关注。中央巡视组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家庭一方为领导干部,另一方为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将公款存放进指定商业银行,搞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意识到这是一种有普遍性且更为隐蔽的腐败表现方式,浙江省委很快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专门研究制定《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明确提出在新一轮确定公款存放银行时,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实行竞争性存放,并纳入各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防止暗箱操作以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领导干部亲属任职的银行参加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公款存放招投标,或者作为集体决策的备选银行时,相关领导干部应主动报告并予以公务回避,领导干部的亲属也应主动回避。省级有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研究出台了《浙江省省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等规范性制度,并着手修订了《浙江省省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把社会贡献、公益捐助等作为招投标的重要指标,鼓励银行开展充分竞争,具有明显的导向性。

  目前,从浙江沿海的海宁、温岭、黄岩、临海、三门,到浙西山区的龙泉、景宁、庆元等地,都在按照《办法》,开展排摸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款存放工作,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同时,督促亲属在银行从业的领导干部把亲属的任职情况和所在单位在该银行的公款存放情况作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重要内容,如实进行报告,并在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作出对照检查,防止出现利益冲突。

  巡视为改革清障助力

  巡视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巡视工作的核心任务;改革也以问题为导向,推陈出新、健全体制机制制度是改革的本质使命。正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黎晓宏所说:“剑指问题就是要发现问题,倒逼改革就是要完善治理。巡视的目的是立足管党治党、管权治吏,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促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有“破”就得有“立”,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督促被巡视地区和单位从体制机制和监督管理上找原因、究根源、抓整改,着眼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扎牢制度篱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巡视监督具有催化剂作用、强化作用,对制度框架是否有效运转、对一把手是否认真履职、对纪检机构是否有效工作,都能起到点睛作用。大量巡视实践充分印证了这一论断。发现制度漏洞,通过改革举措扎紧制度的篱笆,巡视既是“把脉”,也是“点穴”,对于改革能及时助力提神。

  当然,巡视不是“全能型”。用好成果,立行立改,强化整改责任,推动深化改革,发挥好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关键在于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负起主体责任。巡视倒逼改革,其紧迫感不仅来自问题的严峻性,也来自责任的不可推脱、不容旁落,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答题,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硬任务。(沈叶)

【更多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106558000678/106597009】

本文相关新闻
分享到: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孙华飞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