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委书记主动履行主体责任 带动监督责任落实

2015-02-25 14:36:00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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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张光峰已经先后4次召集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召开会议,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明确要求。   张光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滨州市委书记张光峰与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统管派驻纪检组书记共计16人分别单独进行谈话,详细了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随后,专门召开会议向被谈话人反馈谈话情况,指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以主体责任的主动落实带动纪委监督责任的严肃落实。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张光峰已经先后4次召集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召开会议,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明确要求。张光峰指出,市委将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积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为监督责任的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张光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一要把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理解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清醒看到肩负的重大使命责任,强化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深入推进“三转”,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更加突出主业主责,更加注重监督执纪问责,种好监督“责任田”,守好监督“主阵地”,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要敢于担当,严于履责,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要正确处理监督与保护、惩治与保护、处理与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营造好“不敢”的氛围,以此警示挽救更多的党员干部。要重点查处近水楼台先得月,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上级项目资金往自己“腰包”里装,巧立名目乱收费,变着花样插手工程等案件,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要加大曝光力度,注重发挥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要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责任制不落实或出现严重腐败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四要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上级决策落地生根。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政治纪律、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尤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决不能姑息迁就。五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身正、过得硬,敢于担当、敢于监督,要敢于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做到以身示范、以上率下。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自身监督,保持自身纯洁,决不能因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执纪不严、办案不力、律己不够而成为违纪违法分子的“保护伞”,为监督责任的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滨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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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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