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十个严禁”严明纪律 确保廉洁过春节

2015-02-25 14:41:00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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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纪委监察局就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春节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廉洁过节各项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带头倡树新风正气、促进移风易俗,确保文明、廉洁、节俭过节。

  近日,淄博市纪委监察局就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春节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廉洁过节各项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带头倡树新风正气、促进移风易俗,确保文明、廉洁、节俭过节。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即: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公款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或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券)、贺年卡以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除外);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红包”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违规停放或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转嫁费用;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遵守廉政规定和纪律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开展明察暗访,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贯彻落实纪律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职责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重要领导者的责任。

  淄博市纪委举报电话:0533-12388;举报网站:www.zbjw.gov.cn;举报信箱:淄博市纪委信访室(举报中心)。(淄博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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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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