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立协作机制 完善查办案件等方面制度规定

2015-03-10 14:39:00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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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至28日,青岛市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读书会,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市委全会精神;先后举办三个不同范围的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单位)新年度的工作思路汇报,征求了意见建议;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总结会。

  2月25日至28日,青岛市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读书会,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市委全会精神;先后举办三个不同范围的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单位)新年度的工作思路汇报,征求了意见建议;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总结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何建平作了重要讲话,对2015年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何建平指出,委局机构调整后,各部门工作职责大都发生变化,这对各部门是新的课题,提出新的要求,各部门要在思想上工作上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尽快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扎实履行好新的岗位职责。

  何建平强调,要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委局内设机构调整后,各部门要按照新的职责分工加强相互协作、配合、联动,促进各项工作无缝隙流畅运转。特别是在查办案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等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程序、流程,形成书面制度规定。要加强对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督查,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全员全程督查系统,督促工作落实。

  何建平强调,要按照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三转”的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制定出台细化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权力运行紧密结合,在全市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良好氛围。

  何建平强调,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委局各部门单位和每名同志要始终坚持忠诚、干净、担当,树立和保持浩然正气。要聚焦主业,主动履职,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切实做到精神面貌一流、工作一流、团结协作一流、机关作风一流。要时刻牢记职责使命,心存敬畏和戒惧,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加强对委局机关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切实坚决防止“灯下黑”。(青岛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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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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