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整治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2015-03-10 14:46:00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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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2014年,全市各级政府切实强化廉政意识,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强化作风转变,加强监督检查,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34件,党纪政纪处分1243人,移送司法机关78人。

  3月4日,菏泽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坚定不移地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市委副书记、市长解维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4年,全市各级政府切实强化廉政意识,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强化作风转变,加强监督检查,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34件,党纪政纪处分1243人,移送司法机关78人。

  会议强调,坚持把对重点领域的监管整治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关键之举。深入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监管整治,强化民生领域不正之风整治,强化财政领域监督整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坚决打击“红顶中介”和强制收费、强制服务等中介乱象,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最好防腐剂。市政府及组成部门的所有工作信息,都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一切权力和一切公职人员放到公众的监督之下。坚持把治理庸政懒政怠政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坚决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现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根本保障。坚持教育为先、防范为主,加大惩处力度,努力构筑不愿腐的教育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坚持把问题导向作为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一招。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坚决予以整治。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党组(党委)书记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决不搞变通。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身体力行赢得信任与支持。(菏泽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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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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