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强化三项措施 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2015-04-16 16:44:00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作者:

  德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措施,实现市、县两级网络举报全覆盖。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对重要问题线索提级管理,确保受理的线索无遗漏、有落实。扎实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加强对下级纪委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及处分意见的管理。制定《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办案暂行办法》,启动协作办案模式,选取重要问题线索开展协作办案,提高了县市区突破大要案的能力。发挥案件审理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作用,组织开展全市案件质量及处分执行落实情况集中检查、集中整改活动,提升案件质量。

  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办案程序。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健全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同时,结合制度具体运行情况,对《办理案件工作流程》、《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办案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推进办案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办案能力。把提升素质能力作为推动办案工作的有力抓手,举办执纪办案培训班、精品案例研讨会、办案助理业务培训班等,打牢理论功底,增强知识储备,提升办案能力。加强实战锻炼,以案代训,以老带新,以上率下,提升一线办案人员素质、能力。倡树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研究监督管理办法,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德州市纪委)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孙华飞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