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巡察让主体责任不落实者“无处藏身”

2015-04-16 16:52:00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张作侠

  “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党组没有做到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够实……”,这是近期山东省东营市纪委在《东营日报》头版刊发的第三次巡查情况通报中的内容。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巡察先行。市发改委、市总工会等28个部门单位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被点名通报。自2013年以来,东营市纪委积极探索派驻巡察机制,着重通过巡察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有力推动党委(组)主体责任落实。

  突出巡查重点,瞄准主体责任落实。着眼于突出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巡察工作组围绕“四个着力”,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接受派驻监督等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安排27名市纪委委员分组参加巡察活动并至少提供一条有价值的舆情信息。主动深入公检法机关和信访、审计等部门收集情况。同时,对近年来反映的被巡察单位的情况和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增强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

  突出问题发现 多渠道掌握线索。发现问题、掌握线索是派驻巡察的关键环节。因此,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改革以往监督检查的传统方法,将调阅资料、查阅账目、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手段交叉使用,进驻伊始就对提前掌握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

  “提前吃透巡察部门的实际情况,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巡察方案。”第七巡查组组长赵学强介绍。开展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时,采取提前发票、分别领取、分散评议的方式,保证评议人能够独立填写评议意见,充分表达本人意愿。对一些专业性强的问题,在相关领域选择具有特长的干部和专业机构予以协调,为体现精准发现、做到有效突破,成立综合财务检查组,专门负责财务账目、“三公”消费、基建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的检查。三次巡察共发放民主测评票2909张,调查问卷2381份,组织个别谈话2242人次,暗访服务对象和执法对象711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多人次,发现问题365个。

  突出整改处理 形成持续震慑。巡察的目的是为了针对问题督促整改,形成震慑。巡查组对发现的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四风”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及时提出,对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梳理形成报告,与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沟通,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因领导班子不团结、领导干部评议差、干部配备不合理等问题,市工商联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被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巡察的31个市直部门单位及时进行公开点名曝光,督促整改落实。巡察以来,有11名因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婚丧事宜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13起因财务混乱等问题案件立案调查。公开通报市直某单位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因公款旅游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并由个人承担旅游费用,引起社会较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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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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