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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承担职业危害全责
2004-04-29 00:00:00 作者: SRC-75

  据新华社福州4月28日电 许多用人单位忽视职业危害的防护,导致职业病频繁发生。专家指出,职业病易导致劳动者死亡、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需承担其由职业病引起的全部医疗费用和生活保障。
  具体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编辑: 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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