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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内容可补充签订
2004-04-28 00:00:00 作者: SRC-72

  新《集体合同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济南市劳动局
提醒已经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职工,可以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要
求企业将新《规定》中增添的内容补充进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中。 
  即将实施的新《规定》与旧《规定》相比,不仅立法层次明显提
高,而且进一步规范了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
  新《规定》对集体协商的内容、程序以及协商代表的产生、职责
和权利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在集体协商内容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对“女
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内容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
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
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等。此外还规定
了单位裁员的方案、程序、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等内容。 
  据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完全统计,目前济南已经有700多
家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的合法权益。(赵丽萍)
编辑: x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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