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小记者 国际日报山东版

      您的位置: 大众网首页 -> 鲁中晨报 -> 鲁中国内新闻 

 

告状不能漫天要价

2002-07-30 15:52:03 

诉讼有风险 法院提醒你

  据新华社西安7月29日电 打官司总会有输的一方,起诉索赔时
“漫天要价”或自身缺乏证据就很可能承受败诉的风险。为了让当事
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始推行诉讼风险告
知制度。
  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侯健介绍,因为老百姓打官司
争议的都是过去发生的事,法院认定事实并作出裁决只能建立在当事
人提供的各类证据上,“谁主张谁举证”;要最大限度地查明真相,
当事人必须提供有效充分的证据,否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就要承
受败诉风险。以往当事人对此缺乏认识,“打官司”时对证据不重视,
在起诉索赔时往往“狮子大张口”,明明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可能判那
么多,却动辄索赔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如此一来,交了大笔的诉
讼费,最终却不如所愿,反而给自己带来损失。针对这些情况,从今
年8月1日起,法院立案时都会给当事人下发《诉讼风险告知书》,给
当事人讲清举证不能与索赔数额过高会引起诉讼风险。

 

 编辑: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上一条:拥有自己的家
下一条:杭州本科生先落户后工作

::: 专刊推荐 :::

  人  物  大众周末
  大众书画  
丰  收
  都市女性
  现代教育
  资  讯
  城市信报
  大众娱乐
  速  读
  往  事
  青 未 了
  健    康
  法  鉴
  人文阅读

::: 新闻专题 :::

-

感受海尔“流程再造”

-

每周救助一户特困家庭

-

“三农”问题政策解读

-

鲁中新闻丝路文化之旅

-

大众网 总编在线

-

第五届国际果蔬博览会

-

魅力济南 大众网报道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webmaster@mail.dzdaily.com.cn
鲁ICP证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