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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成都卖人体画的景象。李晓斌/摄
中国人的思想解放程度,有一个直接的观察视角,就是他们对作为艺术对象的人穿多少衣服的容忍程度。
1912年11月,刘海粟创办了上海图画美术学院(后改称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这是中国第一所美术专科学校,一开始它就做了几件开风气之先的事,裸体模特儿即为其一。然而,起用人体模特不久,刘海粟就遭到上海总商会会长朱葆三的一阵痛骂,“公然自诩首创模特儿之功,教育何事,学校何地,先生非艺术叛徒,乃名教叛徒也!马路上雉鸡逐客,尚在昏夜,先生以金钱势力,役迫于生计之妇女,白昼现形,寸丝不挂,任人摹写,是欲令世界上女子入于无羞耻之地方也。人而禽兽之不若矣……”
这场人体艺术风波持续了十年之久,刘海粟和他的学生遭遇无数讨伐和指责,社会才容忍人体模特的存在。
正如何晓鹏先生所说,人体艺术在中国的“合法”空间的探索,既包含着社会的宽容度也依赖于艺术家个体意识的独立。建国后,在“文革”及“文革”前的一段时间,这种空间是不存在的。尽管毛泽东曾经两次批示人体模特对于艺术的必要,但在1978年之前,人体艺术基本没有其存在空间。
1970年代末,便已经出现了表现人体的美术作品,如唐大禧的《猛士》便以裸体女英雄的形象来歌颂张志新烈士,袁运生为首都机场创作的壁画《泼水节——生命的赞歌》里也有少女沐浴的情景。这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争论。《泼水节——生命的赞歌》还曾因此一度被遮盖,成为国内外新闻热点。不过,这些讨论大部分还是发生在艺术创作与批评的小圈子内。
普通中国人对人体艺术或者“准人体”艺术的态度,仍然停留在上海美专时代“伤风败俗”的层面。1983年12月上海某大学艺术系学生因画裸体并借给他人传阅而被逮捕,1986年南京艺术学院模特儿张素华回乡探亲,被闻讯的村民逼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