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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艺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总体方案

来源: 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 作者:  时间:2012-12-20 16:48:00

  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总体方案

  为切实做好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以下简称十艺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工作,确保十艺节取得圆满成功,根据《山东省筹办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总体方案》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办好艺术盛会,建设文化强省”主题,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助力、社会参与、厉行节约”的筹资原则,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和个人参与十艺节。强化以市场机制为导向的理念,充分挖掘艺术节的品牌价值,创新市场运作方式,形成艺术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新格局,努力走出一条艺术与市场相结合,培育和繁荣文化产业的新路子。

  二、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的基本原则 

  按照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充分调动积极性的原则,由省筹(组)委会统一负责对招商市场的把握和协调。鼓励各市筹(组)委会参与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工作,实现十艺节营销的规范策划、系统开发、立体运作。 

  1、统筹资源管理,明确工作任务。十艺节全部资源的所有权及开发权属于十艺节省筹(组)委会,由省筹(组)委会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部统一协调开发。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部制定《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总体方案》、《第十届中国艺术节资源开发管理办法》,规范十艺节市场开发活动。省及各市筹(组)委会要按照总体工作方案要求,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省筹(组)委会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部盘点、挖掘和整合十艺节各类资源,制定的统一招商政策及活动方案,负责招商市场的总体把握和协调。各市筹(组)委会要根据省筹(组)委会总体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市场开发活动,广泛发动市属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十艺节,形成整体推进与梯次开发的大市场开发格局。

  2、统筹市场布局,发挥各自优势。省筹(组)委会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部统一负责央企、省企的招商洽谈工作。所有赞助资金及物资统一上缴省筹(组)委会财务部各市筹(组)委会积极发动市属企业成为赞助商、独家供应商和指定特许经营商,做好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工作。经省筹(组)委会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部授权后,各市筹(组)委会市场开发机构可与市属企业直接洽谈,所有赞助资金及物资统一上缴省筹(组)委会,省筹(组)委会按一定比例返还各市筹(组)委会。省筹委会将对各市筹委会市场开发工作积极指导,搞好服务,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相互支持、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3、统筹监督管理,整体有序推进。省市各级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部门、机构筹集的资金和实物全部用于十艺节活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所有合同、协议均应以山东文华艺术有限公司名义依照法律法规签定。合同要内容完善,表述准确,细节严谨。签定合同除公章外,合同承办人要在合同上签名。所有合同一式四份统一连续编号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合同的签定、变更、进展和完成都要严格程序,明确责任,实行谁开发谁执行的原则,由开发部室专人跟踪管理、执行到底。做好合同的实施监督,确保合同执行到位。从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监督程序等方面加强项目管理。对内建立营销管控机制,使市场开发按设定的时间节点秩序推进,省筹(组)委会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部通过“日报、周汇总、月盘点”的方式,随时掌握销售进度;对外通过法务部门统一进行市场监督、维权,维护赞助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时间进度 

  十艺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赞助招商计划、特许经营计划以及门票销售计划先后分别推出。 

  1、自2011年5月开始分别启动高级合作伙伴、合作伙伴、赞助商和独家供应商等招商计划。 

  2、从2013年6月开始门票销售计划。 

  3、社会筹资工作及其他商业市场开发贯穿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的始终。 

  四、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的类别

  1、赞助冠名权 

  在十艺节筹备过程中重要节点举办的大型活动(如倒计时一周年活动和十艺节形象大使选拔等)、十艺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展演活动准予冠名的赞助冠名权益。 

  2、艺术品拍卖 

  征集省内外知名书法家、美术家捐赠的专为十艺节创作的作品,组织义卖或拍卖。 

  3、演出项目经营权拍卖 

  省筹(组)委会选定的参加十艺节祝贺演出和交流演出的国内外经典剧(节)目的演出经营权,进行拍卖。 

  4、特许经营权 

  省筹(组)委会授权生产制造商在其产品上使用十艺节标志(名称、会徽及吉祥物等),从而获取标志使用费。 

  5、社会捐赠 

  省筹(组)委会采取有关措施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捐赠支持十艺节主办工作。 

  6、开幕式、闭幕式及相关展演出、比赛门票 

  出售十艺节开、闭幕式及相关展演出、比赛的门票。 

  7、网络及新媒体资源开发 

  省筹(组)委会商业合作网站、特殊商品开发网站,手机短信、视频等新媒体资源的开发。 

  8、各类广告开发

  一是演出门票、节目单、十艺节会刊和各种宣传资料印刷广告;二是协调有关部门为艺术节划出免费宣传区域(如演出场馆、重要路段等)。 

  9、其他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类别

  五、赞助商的权益回报

  十艺节确立高级合作伙伴、全程合作伙伴、赞助商、独家供应商四个等级的赞助招商计划,四个级别均设基准价位。高级合作伙伴基准价位为2000万元,全程合作伙伴基准价位为1000万元,赞助商基准价位为500万元,独家供应商基准价位为300万元。

  针对不同级别的赞助商不同需求,省筹委会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部将资源按照稀缺性和价值大小统一开发包装,形成不同的回报组合,匹配给不同类型的客户群体,为赞助企业树立形象、宣传品牌、拓展市场提供平台。

  1、艺术节资源

  包括艺术节官方荣誉、特殊标志使用权,艺术节展演比赛、主题活动和祝贺演出、外演剧目的赞助权等。

  2、文艺演出

  筹(组)委会可根据高级合作伙伴、全程合作伙伴需求,组织专场演出或安排有关演出团体排演剧目(或节目),送剧目到企业。

  3、媒体宣传

  对于高级合作伙伴、全程合作伙伴等参加的支持十艺节举办的活动,筹(组)委会均协调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4、户外宣传

  省筹(组)委会协调有关部门利用各市十艺节活动场馆、交通干线和车站、机场、港口等重点区域对赞助企业进行宣传推介。

  5、广告宣传

  省筹(组)委会将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采用多种广告形式对赞助企业进行形象宣传。

  6、其他回报资源

  六、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十艺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工作,省筹(组)委会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有序地推动十艺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双丰收”。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

  十艺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工作是一项全局性任务,需要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社会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省筹(组)委会成立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部,负责对十艺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做出整体规划,制定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政策,对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工作实行统筹管理。各市筹(组)委会也要成立由不同政府部门人员组成的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工作机构,充分发挥政府在十艺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加大政府资源的整合力度,提高政府资源利用的效率,使政府资源成为引导、调动和集聚十艺节资源开发的重要力量。各市筹(组)委会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工作应建立定期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各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机构或工作人员,省筹(组)委会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集中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

  召开由专家、学者及有关专业咨询机构人员参加的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座谈会、论证会,制定、修改、完善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的相关方案。借助于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经省筹(组)委会通过的《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总体方案》、《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特许商品开发方案》和《关于单位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支持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享受若干优惠政策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的新创意、新思路等。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自主招商和代理招商相结合,逐步组建代理营销网络,在政策上支持代理商最大限度地挖掘十艺节资源潜力,实现赞助招商的目标。根据代理商不同业务领域和客户群的特点,在不同级别的代理商中适当确定区域代理商和行业代理商。

  保护赞助商的排他权益,在各市划定十艺节排他区域,保障赞助商的权益;树立“多赢”理念,在十艺节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工作的进程中,为赞助企业展示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美誉度提供良机,使赞助商得实惠。加强对展演场馆的协调管理,理顺与各承办单位的工作关系,保证回报维权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注重回报权益的落实,通过对合同分类整理,成立专门的回报维权部门,并指定专门法律服务机构,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使赞助商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市场开发工作廉洁高效 

  按照“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严格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体制和机制上全方位加强对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工作的管理。建立十艺节监督工作组织机构,并设立监督审计机构,加强审计监督,做到对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工作进行全程审计、全过程监督。实行收支两条线、集中支付、财会集中核算等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增加社会筹资及市场开发工作的透明度。建立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