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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查看全部∨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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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持所打印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申报表盖章:考生应携带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交费。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查看全部∨
考生持所打印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申报表盖章:考生应携带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交费。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律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丢失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开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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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护士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前一年12月份~考试当年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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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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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日期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2016年护士资格考试确定北京、上海、江西、浙江、江苏、新疆兵团、湖南、湖北、吉林九个地区为人机对话试点,考试时间为5月28、29日;其余地区人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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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执业护士、护师、主管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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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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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