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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保管的钱被骗要担责吗

2003-12-09 07:51:55 

  读者张先生来电反映,前几天,他和朋友一块出去进货,在路上碰上两个演双簧的骗子,结果将朋友交给自己装有近万元现款的皮包丢失了,到派出所报案后,因无结果,朋友要求他赔偿货款。他想问一下:自己帮助别人看钱包出了这样的意外,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魏民答复: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相互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系民事法律关系。张先生答应并为朋友保管钱包,这即表明双方保管合同已成立。由于张先生未尽到保管责任导致钱被失,没有将保管原物还给其朋友,其主观上有过失,应负有主要责任。同时,他的朋友思想麻痹,轻易将装有巨款的包交他人保管,也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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