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育多元化社区治理主体,推进政府主导向政府与社区合作转变,逐步实现从行政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向政府与社区合作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变。
深圳市罗湖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牢固树立群众“共享共治”的理念,坚持立足社区,实现了“把矛盾化解在社区,把稳定落实在社区,把和谐构建在社区”。
罗湖社区治理面临的挑战
罗湖是深圳特区最早的建成区,也是国内市场化和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城区之一,在社会治理方面面临很大挑战。其一,作为老城区,罗湖离、退休人员多,国企改制下岗、失业人员多,老人多,这些低收入群体权益保障任务很重;其二,随着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权利意识的加强,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类基于利益和权利冲突的社会矛盾,呈多发性、群体性、突发性等特征;其三,居民公民意识、政治权利意识觉醒,社会参与要求增强;其四,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严重倒挂。为此,近年来罗湖区在社区治理中进行了以下实践:一是加大投入,社区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二是创新政府服务,把物业管理引进老旧住宅区;三是创办国内首个“社区家园网”,搭建政府与社区群众沟通平台。
社区自治的探索与成效
在社区治理上,罗湖区认为,传统全能型的政府包打天下的社会管制模式已经捉襟见肘、难以为继。为此,从2008年开始,罗湖区探索在一些基础好的社区试行社区自治,即培育多元化社区治理主体,推进政府主导向政府与社区合作转变,逐步实现从行政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向政府与社区合作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变。罗湖社区自治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扩大了社区居民的参与。各社区通过“邻里节”、“亲情桥”、“心灵坊”等社区活动载体,组建各种健身队、秧歌队、治安巡逻队、义工服务队等群众自治队伍,有序引导和扩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中逐渐培育了对自己行为负责、对社区关爱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和家园意识,增强了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二是延伸了政府的腿和脚。政府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等领域发挥主导作用,社区其他组织围绕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在各自范围内发挥作用,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参与渠道和载体,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党群组织、市场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框架,有效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提升了城市管理的效率。
三是推进了社区党建转型。社区党组织以领导和推进社区自治、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为主题,以党员议事会、党员会客厅以及“同乡村”党建为平台,整合社区各类组织,全方位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通过建立党群共建、社区协调议事、流动人口治理、社会化帮扶、维稳参与等新机制,有效整合了社区各类组织和资源,促进了社区自治的进程,探索了一条社区党建的新路子。
四是培养了一批带头人。在社区自治的实践中,涌现了一大批热心公益、有威信、无私奉献的社区自治带头人以及由他们带领的社区自治骨干队伍。这些人大多数是离退休党员和优秀义工,他们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成为调解邻里、化解矛盾的润滑剂,守望相助、凝聚人心的粘结剂,让居民感受到了社区这个大家庭的温馨。
五是提升了社区服务水平。在各社区的自治实践中,通过资源整合、力量聚合、工作磨合,初步建立了各组织之间沟通的管道、合作的平台,有效地解决了一些社区治安、物业纠纷、邻里矛盾、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提升了社区环境和生活品质。各类社区组织还积极配合协助政府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内冰冻雨雪灾害、汶川地震、毒奶粉、安全生产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应急事件中,围绕保稳定、促和谐,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筑牢了罗湖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作者为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书记)
《人民论坛》 (2010-08-21 第0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