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

涉“网”纠纷案件 行业协会先调解

今后凡是北京法院受理的涉及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当事人都可以选择通过行业协会先行调解。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签署协议,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北京法院受理的涉及互联网纠纷的案件,共建互联网调解网络。

  今后凡是北京法院受理的涉及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当事人都可以选择通过行业协会先行调解。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签署协议,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北京法院受理的涉及互联网纠纷的案件,共建互联网调解网络。

  协议规定,北京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双方均为互联网单位或一方属于互联网单位,且案件争议涉及互联网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及技术合同等纠纷,都可进行调解。具体做法是: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向双方当事人说明并得到同意,可委托调解机构调解。当事人也可自行或通过法院向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

  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也可主动向法院提出要求进行调解。调解纠纷一般在15日内完成。若达成调解,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和解协议后向法院申请撤诉,或向法院申请要求出具民事调解书。

请您留言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