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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成立"停车管理办公室"治理停车顽疾

2012-11-19 14:28:45作者: 姬生辉 孔令茹 李岩松来源:齐鲁晚报

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济宁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通告》(征求意见稿)正在酝酿。按照“中心城区、长时间停车收费高,外围区域、短时间停车收费低”的原则,城区使用道路资源有偿使用,对城区不同路段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泊车位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

吴泰闸路上,一些车辆将盲道堵得严严实实。

  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济宁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通告》(征求意见稿)正在酝酿。目前,济宁市交警支队已成立了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将通过系列措施,加强济宁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规范静态交通秩序。但城区多处停车场收费标准不一、私设停车位、违规收费等现象依旧严重。

  乱象

  停车场收费多为自行定价

  13日下午2点半,在市中区运河路秀水城停车场出入口贴有一份通知,上面写着“自2012年1月1日起,停车场收费价格由2元增加为4元”,落款为秀水城管理办公室。“现在停车场的价格都涨了,差不多都是这个价格。”该停车场的收费人员说。

  市中区运河城停车场地上停车收费2元,地下停车收费4元。一位收费人员介绍,现在变速自行车、电动车的停车费都涨到1至2元,和机动车地上停车的价格差不多。“地下停车场的成本比较高,也相对比较安全,所以要比地上停车费高一些。”这名收费人员说。

  “收费没什么标准,两块、三块都可以。”在市中区太白楼路中段,一小型停车场的收费人员说,他们几个班次的收费人员轮流上班,每班的收费情况不一样,并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

  “出门停车就图个方便和安全,一般都会就近选择有人看管的停车场,但同样是停车场却存在不小的价格差异。”市民马先生说,虽然他不会为了几元钱舍近求远,但不统一的停车收费还是让他感到有些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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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告》中说,根据济宁市物价局、财政局、公安局《关于调整公共停车场自行车、机动车管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小型汽车、三轮农用运输车每辆次2元,过夜每辆次5元;大型客车、货车每辆次5元,过夜每辆次10元。

  按照“中心城区、长时间停车收费高,外围区域、短时间停车收费低”的原则,城区使用道路资源有偿使用,对城区不同路段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泊车位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

  “这主要是考虑到济宁核心城区的车流量太过集中,但泊车位又相对有限而制定的措施。”济宁市交警支队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主要的卖场、居民区都位于济宁核心城区,人流车流量相对较大,经常会出现一些乱停车的现象,进而造成交通拥堵。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的目的是倡导市民将车停在核心城区的外围区域,缓解主城区的交通压力。如何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标准又将如何制定?针对次问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正处于调查研究阶段,具体如何实现停车收费的差异化,将尽快出台一些细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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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收费,车主大都能理解。但应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制定公开明确的收费标准,让车主明明白白消费。私自制定收费标准既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属于明显的乱收费行为。济宁虽然出台停车场收费标准,但需要自律执行,更需要强化监管。

  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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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行道也被开辟为停车场

  市中区车站东路一小型停车场设置在人行道上,虽然面积不大,只能容纳七八辆机动车辆,但因附近有超市、家具等卖场,停车场的生意还算可以。“这是辖区派出所设立的停车场,我们每个月要交税。”一位收费人员说。

  “那天想去药店买点药,看到店铺门口停着几辆车,我也就把车停到了路边,没想到走的时候还要交费。”市民张女士说,在市中区太白楼路中段,几家店铺门口前面路边也成了临时停车场,每辆车要收3元。

  在百货大楼东门,两位身着便装的收费人员正在街边招揽泊车生意,嘴里喊着“每辆车4元”。“别管是谁设的停车场,我们是专门给来百货大楼购物的顾客看车的。有人帮你看车,就一定有人收费。”当被询问停车场是否为商场设立时,两位收费人员这样回答。

  而收费人员所说的停车场,实际上是商场东门外的几处空地,有的车辆已经延伸停到了商场门外的路上,过往行人都要绕道行驶。

  政策解读>>

  《通告》要求,严禁将机动车停放在城区明令禁止停车的道路上,禁止擅自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和路边空地停车,违者将被依法抓拍。机动车有停车需求的,应停放在公安交警部门统一审批、设置的机动车停车场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

  单位停车场、社区停车场等自备停车场,在办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准停证》后,由所属单位或物业部门按照《济宁市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和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有关规定自行管理,并接受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的监管。

  按照城区停车需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须由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勘验论证后,统一划定、设置、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在道路上安装和私划标志、标线。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停车场。凡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的,应经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并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市物价局会同财政局根据停车场的性质、类型制定收费标准,未经批准和登记的一律不得收费。

  点评>>

  人行道变身停车场,行人该走哪条道?别为了少数车主的方便,而给广大市民带来麻烦。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除了拓宽道路,规范停车也是重中之重。私设和未经批准设立的停车场肥了个别人腰包,却影响了整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姬生辉 孔令茹 李岩松)

责任编辑:dz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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