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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一市民欲捐献遗体供医疗研究

2012-11-19 14:29:12作者: 范少伟来源:齐鲁晚报

征得亲属同意后,在亲属里面选择一位身后执行人,即一旦死亡后,由身后执行人第一时间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联系,由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联系遗体捐赠单位。“如果王长民想捐赠遗体,可以带着身份证,与身后执行人一起到红十字会填写《遗体捐赠登记表》。

腿脚不利索,王长民骑着电动车到居委会。

  “你们知道死了以后遗体怎么捐赠吗?”8日上午,在山东济宁济阳大街社区居委会,王长民问社区里的工作人员。强直性脊椎炎、高血压、高血脂、心脏传导阻滞,今年51岁的王长民深受病痛折磨,多年来一直想着死后把遗体捐赠给医学研究人员,减轻别人的痛苦,但不知道去哪登记,如何办理。

  身高一米七左右的王长民有点驼背,走路时两腿只能抬到离地30公分左右的高度,三十多年的时间了,王长民一直被强直性脊椎炎这种病痛折磨着。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更不好了,走到哪里,王长民都随身带着降压药和速效救心丸。“腰直不起来,软肋已经挤到身体里面了。”王长民叹了口气说,他从二十多岁就患上了这种病,曾经瘫痪卧床一年多,“后来病情才基本稳定了下来,能下床走路了,但一些体力活还是不能干。”

  王长民说,1991年他到天津住院治疗,那时候自己的大腿瘦到胳膊腕那么细,四五天不能吃饭,没想到自己会恢复的这么好,至少现在可以走路了。王长民原来在山东省济宁市东邵供销社上班,后来下岗了,就一直打工挣钱维持家用。

  把遗体捐赠出去,家人会同意吗?“以前和孩子们开玩笑说把遗体捐出去,孩子们都摆手说不可能。”王长民笑着说,爱人肯定不同意自己把遗体捐出去,捐赠遗体的事也没有给她提起过。王长民认为,这是自己的事,自己决定了就可以,相信孩子们以后会理解的。

  王长民的大女儿王岩在电话中说,如果父亲真的决定了要把遗体捐赠出去,我们当孩子的也会支持。

  “把遗体捐到科研机构,希望能挽救更多人,研究出治疗这种病的更好更有效的办法,减轻别人的痛苦。”王长民调侃道,他也不希望自己去世后,儿女们大操大办,去购买墓地,给儿女们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如果捐献不成,等自己去世后,要将骨灰埋在树下,或者撒到江里,也都挺好的。

  延伸阅读: 受传统观念影响  遗体捐赠者并不多

  “进行遗体捐赠,要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填写之前要与亲属做好交流和沟通,最好征得他们的同意。”山东省济宁市红十字会综合业务部工作人员武彬介绍说,目前在山东省济宁市红十字会填写遗体捐赠志愿表的有五十多位市民,以中老年人为主,包括各行各业,已经进行遗体捐赠的有十多位。

  征得亲属同意后,在亲属里面选择一位身后执行人,即一旦死亡后,由身后执行人第一时间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联系,由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联系遗体捐赠单位。据了解,很多人不愿意进行遗体捐赠,主要还是观念问题,有的老人愿意捐,但子女认为捐了老人的遗体,就是不孝。而遗体捐献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得到直系亲属的同意,而且不能展开劝捐。

  “如果王长民想捐赠遗体,可以带着身份证,与身后执行人一起到红十字会填写《遗体捐赠登记表》。”武彬说,希望能有更多市民有奉献精神,用自己的付出来挽救更多的人。但大部分市民还是持有传统思想,希望亲人入土为安。对于前来咨询的市民,工作人员会耐心讲解,征求每一位家属的意见,如果实在无法接受,也会予以尊重。(范少伟)

责任编辑:dz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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