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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前10月地方财政完成215.68亿元

2012-11-19 14:30:08作者: 刘敦亚 郑瑜来源:济宁日报

1至10月份,山东省济宁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5.68亿元,占全年预算的90%,同比增长18%,较全省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分税种看,三大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完成27.73亿元、30.92亿元和29.84亿元,增值税比去年同期下降2.4%,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比增加20.5%和12.6%。

  1至10月份,山东省济宁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5.68亿元,占全年预算的90%,同比增长18%,较全省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9.63亿元,增长11.4%,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4%;非税收入完成66.05亿元,增长36.3%。

  分税种看,三大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完成27.73亿元、30.92亿元和29.84亿元,增值税比去年同期下降2.4%,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比增加20.5%和12.6%。分部门看,财政部门组织收入59.77亿元,增长38.6%。国税部门组织收入37.2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3%;地税部门组织收入118.71亿元,增长15.7%。

  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82.91亿元,同比增长20.4%。国土资源气象和节能环保支出力度较大,分别支出5.19和5.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2.7%和95.2%;其次为住房保障、其他领域等事务等重点领域的支出,分别增长81.9%和70.2%。

  全省来看,济宁市财政收入总量仍居山东省第5位,低于第4位的潍坊49.7亿元,高于居第6位的淄博15.6亿元。财政支出总量居全省第5位,与上月持平,低于第4位的潍坊23.8亿元,高于居第6位的临沂36.4亿元。(刘敦亚 郑瑜)

责任编辑:dz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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