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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付费"烟台三万余人享受便利服务

2012-11-19 15:08:13作者: 于明君来源:水母网

“先诊疗后付费”已于今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实施。“本来打算等儿子取回钱来再办理住院的,结果医生说不用交钱了,先治病,等出院时一起结算。目前,全市14个县市区114家医疗机构实行了“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其中县级医院21家,一级医院93家。

  “先诊疗后付费”已于今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实施。今年,咱们山东烟台兴起了“先看病,后交钱”。如今,近半年的时间过去了,这种 “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在烟台市开展情况如何?老百姓应该注意什么?记者昨日(18日)进行了采访。

  三万余人享受到 “先诊疗后付费”服务

  昨天(17日)上午,记者来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看到,目前来办理住院的市民中,很大一部分已经不再是按照先缴押金后住院的程序了。家住张格庄镇的林大爷告诉记者,老伴昨天因为脑血栓住院了,一分钱没带的他却让老伴及时接受了手术并顺利办理上了住院手续。

  “本来打算等儿子取回钱来再办理住院的,结果医生说不用交钱了,先治病,等出院时一起结算。”一听这话,林大爷非常高兴,“谁也不能放几千块钱在家里留着生病用,可一到紧急情况根本没时间去银行取钱,这回好了,老百姓再也不用为凑不齐医药费而延误病情了。”

  据悉,“先诊疗后付费”是今年全省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年初,市卫生局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先行试点,并于6月1日起全面推行实施。芝罘区、莱阳市率先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切实简化了服务流程,方便了群众就医。

  目前,全市14个县市区114家医疗机构实行了“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其中县级医院21家,一级医院93家。累计享受此项政策的新农合病人达21274人,医保住院病人8291人。值得一提的是,在看病住院时,要携带好新农合证、医保卡以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不再催缴住院费出院时一起结算

  记者了解到,先诊疗后付费的流程是:患者就诊需住院时,提供新农合证或社保卡及身份证,确认无误后,首诊医师代表医疗机构与患者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患者或家属持新农合证或社保卡、身份证及《协议书》到住院处办理住院,住院处对其新农合证、社保卡、本人或陪护人员的身份证复审并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办理住院,之后,患者需按规定到医院农合办或医保办登记备案并将新农合证等存于农合办备查。患者住院治疗期间,无需缴纳住院押金。

  “签订协议后,医疗机构不会再催缴住院费,但可每天向患者提供日费用清单以备查询。出院结算时,患者持出院记录到住院处进行预结算,然后持住院发票及出院记录到新农合办或医保办办理结报,患者持农合办或医保办提供的补助单再到住院处缴纳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市卫生局医政科张科长说。

  “患者医疗费用未结清,且按合同到期不还,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优惠政策,同时医疗机构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科长表示,为有效防范恶意逃费、赖账、欠账等现象的发生,各医院将建立医院信息系统与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对接机制,严格审查患者各种证件,确保登记信息准确详实,此外,医院还将实行科室包保责任制,责任到科室、到人员。(于明君)

责任编辑:dz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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