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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明年起闯红灯扣6分 遮挡号牌扣12分

2012-11-19 15:09:49作者: 李泉江来源:水母网

10月8日,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123号令),新规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10月8日,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123号令),新规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除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外,123号令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23号令自发布以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持续热议,交通新规到底有哪些变化?

  处罚 新增14条记分项,提高记分分值

  在新规中闯红灯由3分提高到6分,遮挡号牌由6分提高到12分,另外新增了2条记12分的记分项。

  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增了2条记12分的记分项。

  新增的14项主要包括: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提高记分制的处罚包括: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同时,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扣12分。

  驾照 记满12分,5年禁领大客车驾照

  新规规定,以下情况不能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照: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大多驾驶营运车辆,在社会交通中承担重大的交通安全责任,其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率较高。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在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70%以上。

  新规严格限制有严重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规定: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同时,新规对驾驶人的日常管理更严格。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以外,规定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考虑到高速公路道路情况的特殊性,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考试 科目一分两次进行,90分为合格

  目前,科目一主要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安全驾驶、紧急情况临危处置、事故急救和危险物品等内容。由于

  初次申领驾驶证的申请人,对车辆驾驶和道路通行没有实际认知,对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条件下安全驾驶、紧急情况临危处置等知识点只能靠死记硬背,理解不深,影响了培训和考试的效果。同时,原来设置的客货车专用试题数量少,需要增驾考点,丰富题型,以全面考核驾驶人的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技能。

  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一考试将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作为科目一,放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作为科目三中的一个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另外收费。考虑到学员考试科目一时基本没有实际驾驶操作经验,此时适宜考试一些最基本的法律规定、通行规则、交通信号等知识,待学员考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对驾驶操作有了直观认识,此时考试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可以使学员结合驾驶培训考试经历进一步加深对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两部分的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90分为合格。

  毒驾 吸毒驾车一律吊销驾照

  新规规定,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原交通法规规定限制申请和注销驾驶证的条件为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然而,近年来,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特别是一些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市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臧洪岩介绍,吸毒驾驶是一种特别危险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在吸食毒品后精神会极端亢奋甚至产生幻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力。“毒驾的危险性远比酒后驾驶可怕得多。一旦毒驾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市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臧洪岩说。

  今年4月22日,一辆大客车在江苏省常合高速公路苏州段突然冲过中央护栏,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导致14人死亡20人受伤,经查,大客车驾驶人事发前曾吸食毒品;2011年7月26日,一名出租车驾驶人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在北京南四环肇事,造成21辆机动车剐蹭。

  据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毒驾和酒驾都是绝对禁止的。“酒驾”已经入刑,但刑法目前还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所以对“毒驾”行为,只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吸毒行为本身进行处罚。除非涉毒驾驶人造成严重后果,且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以上,方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或根据不同情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23号令进一步细化了吸毒人员申领驾驶证的限制条件,完善了取得驾驶证的吸毒人员管理措施:一是将原来“吸毒成瘾尚未戒除不得申请驾驶证”的规定,明确为“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二是明确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三是明确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李泉江)

责任编辑:dz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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