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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最高1.5万元

2012-11-19 15:47:35作者: 李金金 高钧来源:齐鲁晚报

11月1日,记者从山东省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东营启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工作,对自主创业成功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并按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期限为3年的经营房屋租赁补贴,符合全部条件的创业者最多可享受1.5万元的补贴,申领日期截至11月30日。

  11月1日,记者从山东省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东营启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工作,对自主创业成功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并按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期限为3年的经营房屋租赁补贴,符合全部条件的创业者最多可享受1.5万元的补贴,申领日期截至11月30日。

  据了解,在市直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自主创业成功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人员,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之间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税务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且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3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具备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同时属于特困就业家庭或人员,包括“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前)且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夫妻双下岗双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可申领最长期限为3年的经营房屋租赁补贴。

  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者需提供创业者本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返乡农民工提供本人外出务工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房屋租赁补贴者需另提供经营房屋租赁合同。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西厅北侧服务窗口提交材料,相关申请事项请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申请日期截至2012年11月30日。(李金金 高钧)(完)

责任编辑:dz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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