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中国山东>半岛新闻

交订金三年不见房子 一市民掉进"期房陷阱"

  3月15日综合消息 烟台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商2004年在销售期房时向交订金的购房户承诺,订金交付完毕后即时动工年底入住,但直到现在购房户订金已交付3年,房子却仍无踪影。
  
  据烟台市芝罘区的周先生介绍,2001年他在鲁东大学附近购买了烟台市一家房地产商开发的房子,“起初开发商解释说五证还没齐全,但最后交房时证件就全部到位了。从交订金到领钥匙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因此觉得这家开发商信誉还不错,值得信赖”。
  
  2003年,这家开发商要在周先生的新房附近再进行二期工程建设。周先生凭借在前期购房过程中对该开发商的信赖,分别为女儿和侄子购买了期房,一次性交付了10万元订金。“2004年1月交订金时开发商承诺楼房建设即时动工,年底可以入住,但这一等就是3年,现在一点建房的动静都没有。”
  
  无奈之下周先生只好向开发商询问,得到的解释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没有争取到。”
  
  “交付订金时开发商确实没有出示五证,我觉得上次买房时五证也不齐全,但交房时就到位了,信誉上应该不成问题,谁想掉进了期房陷阱。”到现在周先生的女儿一家还没有自己的房子,一家五口住在一起,周先生的侄子也是盼房心切。
  
  据周先生介绍,发现期房难以到手后,自己找了一些律师咨询,发现即便打官司或者到相关部门投诉,自己能争取到的最终结果还是返还订金。而目前自己已经陷入这种两难境地,要房子没有,要钱可以退,但看着同样位置的房价一涨再涨又心有不甘。“房地产商就是知道我们现在进退两难才这么肆无忌惮,买期房的时候千万要看准五证,签订协议时也要内容详尽,要不然吃了亏都没处申冤。”被期房陷阱坑苦的周先生告诉记者。 郭波 王媛

侯海花

请您留言

登录名
密 码 匿名发表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