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规划局:为市民塑造有序和谐城市环境

2015-12-15 11:22:00来源:滨州日报作者:任斐

   ——访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军

   记者:文明城市是衡量一个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综合性标志,作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目前市规划局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周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推动我市城市转型发展、提升城市内涵、造福城市居民、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积极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规划局首先紧抓规划引领这条主线,积极组织开展了《滨州市城市 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为滨州未来城乡建设发展指明方向。本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围绕“两区两圈”战略实施,深入研究承接京津冀、省会辐射带动和产业转移具体措施,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突出以人为本和生态优先,全面提高市民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积极建设生态良好、社会和谐、智慧低碳、安全便捷的黄河三角洲宜居城市。

   其次,把提高群众生活舒适度和幸福 指数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编制了各类规划,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配置。落实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幸福规划”理念,编制完成了《滨州市城区幸福社区规划》《滨州市城区加油(气)站总体布局规划》《滨州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滨州市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及改造提升规划》等民生规划,明确与民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社区养老、文教、医疗卫生、商业网点等十大设施的规 划建设标准。

   再次,加强规划引导,深入实施了精品工程,彰显城市风貌特色,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统筹规划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健全和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推动城市规 划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通过编制实施 《黄河风情区景区规划》《滨州市城市色彩规划》《滨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等,对南环河片区、中海风景区、新立河、秦皇河等水系进行整体规划,并整合渤海老区文化、黄河 文化、孙子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塑造蕴含丰富地域文化的城市特色。

   记者: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进城市科学有序发展,市规划局还将结合自身职能重点实施哪些措 施?

   周军:作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市规划局将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用更新的理念、更高的境界进一步健全、完善、改进我们的城市规划体系。城市规划设计要回归“人的尺度”、回归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市民在城市空间中的体验。通过对城市的历史人文、环境风貌、地区特色、产业和社会发展、建筑功能和形态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使人、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实现最优化,为市民塑造一个良好、有 序、和谐的城市环境。

   2016年,我们将重点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编制好《滨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滨州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滨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布局专项规划》《滨州市工业园区整治规划》等重点项目。加大已有规划如《滨州市城区幸福社区规划》《滨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滨州市外环城市公园规划》等与民众生活密切 相关的规划实施力度,用具体的建设项目来落实规划的实施。

   文明城市离不开每个人的文明行为的养成,创建文明城市要从自我做起、从每个单位做起。市规划局还将做好文明机关建设,各个岗位的每个公务人员都要做到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

   记者 任斐 通讯员 房晓辉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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