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4 07:10:00
来源:齐鲁晚报 新华社济南6月13日电(记者 蔡晓莉)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了解到,山东省将新增电动自行车为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兑付方式,补贴资金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不含青岛)共同负担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列支。
据了解,山东省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销售最高限价为3800元,中标产品整车销售价格由省商务厅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山东省商务厅还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下乡的补贴标准、兑付方式和资金来源,购买下乡电动自行车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2000元(含)至3800元之间的,给予260元定额补贴。电动自行车下乡补贴实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兑付方式,补贴资金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不含青岛)共同负担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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