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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列入家电下乡补贴

2010-06-14 07:10: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从山东省商务厅了解到,山东省将新增电动自行车为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兑付方式,补贴资金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不含青岛)共同负担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列支。

    新华社济南6月13日电(记者  蔡晓莉)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了解到,山东省将新增电动自行车为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兑付方式,补贴资金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不含青岛)共同负担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列支。

    据了解,山东省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销售最高限价为3800元,中标产品整车销售价格由省商务厅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山东省商务厅还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下乡的补贴标准、兑付方式和资金来源,购买下乡电动自行车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2000元(含)至3800元之间的,给予260元定额补贴。电动自行车下乡补贴实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兑付方式,补贴资金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不含青岛)共同负担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列支。

 

    汽车以旧换新延期至年底

 

    据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  王希)记者13日从商务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期限将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

    据了解,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将联合下发通知,就延长政策实施等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汽车消费,更重要的是加快了淘汰高排放、高污染的“黄标车”和老旧汽车的进程。统计显示,截至5月31日,全国共办理汽车以旧换新申请车辆12.7万辆,补贴金额17亿元,拉动新车消费150亿元。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原来的实施期限为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

    依照规定,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具体补贴金额为:重、中、轻、微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为18000元、13000元、9000元、6000元;大、中、小、微型载客车分别为18000元、11000元、7000元、5000元;1.35升及以上、1-1.35升、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分别为18000元、10000元、6000元。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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