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九连涨 失业人员这月底前将领到950元

2015-09-02 15:53: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周国芳

  本报9月1日讯(记者周国芳 通讯员 杨元伦夏天)1日,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济南市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950元。从本月开始按照新标准进行发放,已领取7、8月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在本月按新标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并补发差额,9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今年,济南市失业保险金实现了“九连涨”。也就是说,自2007年以来,济南市连续第九次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并且实现了辖区内的失业人员执行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了解,调整前济南市辖区内的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不一。此前,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900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850元。

  只要是失业人员,就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据了解,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和所在用人单位须在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才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只有因为非本人原因失业的,才能领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也可以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生育补助金。

  在失业期间,失业人员还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失业人员在一个失业期内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800元。失业人员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职业的,可以享受职业介绍补贴。失业人员在一个失业期内享受的职业介绍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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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条件及流程

  职工失业后,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申领待遇流程如下:济南市户口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在终止缴费、中断劳动关系后,为职工办理减员手续,并在60日内进行网上申报。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单位打印出《济南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通知失业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非济南户口需带居住证)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本报记者 周国芳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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