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总量布局沿海聚集产业山东钢铁产业大调整
2008-03-03 15:09:00 作者: 来源: |
2月24日,随着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的任命,山东省钢铁产业重组迈出实质性步伐,山东钢铁产业调整的大幕也徐徐拉起。 经过40多年的发展,山东省钢铁工业已形成较完整的产业体系,2006年,铁、钢、钢材产量分别达到4328万吨、3715万吨和4088万吨。但是山东省钢铁工业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结构调整任务艰巨。近期出台的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作出了控制总量规模,布局沿海地区,提高产业聚集度的调整部署。 山东省确定,严格控制钢铁总量规模,全省炼铁、炼钢、钢材生产能力均控制在4500万吨水平。其中,拟新组建的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3160万吨,占全省的70%;青(岛)钢保留400万吨;其他钢铁企业保留940万吨。 为此,济(南)钢要按期累计淘汰钢铁能力325万吨,炼钢能力480万吨,轧钢能力180万吨。之后,济钢将形成4座1750立方米高炉,4座120万吨转炉及2500毫米中板、1700毫米热连轧等一批新产能,使济南产区综合产能控制在国家批准的560万吨以内。 莱(芜)钢将压缩莱芜厂区生产规模,淘汰落后炼铁能力480万吨、炼钢能力500万吨。莱钢产能在现有1100万吨的基础上,将压缩至600万吨。调整后,将充分发挥莱钢集团H型钢、优特钢精品优势,建设重型H型钢及钢板桩生产线、100吨超高功率电炉及大规格优特钢生产线。 日(照)钢方面,压缩现有750万吨产能,淘汰炼铁能力300万吨,炼钢能力250万吨,保留现有500万吨钢生产能力,主要生产中型H型钢、棒材、中宽带等。 青(岛)钢作为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的产品深加工企业,保留400万吨产能,建设高档次冷轧薄板、镀锌板、彩涂板生产线。 此外,石横特钢、泰山钢铁、潍坊钢厂等中小型钢铁企业,严禁扩大生产规模,积极发展特色产品。未来5年内共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75万吨、炼钢产能286万吨。 目前,山东省钢铁企业大都分布在中心城市及内陆地区,如济钢、莱钢等企业发展受环境、水资源、运输等因素制约越来越明显,我省钢铁业生产力布局呈现地域局限。 “十一五”期间,以首钢搬迁河北曹妃甸为典型。国家钢铁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布局临海区域。 此外,山东省现有钢铁产品以普通建筑材料为主,产品档次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正在建设的日照钢铁基地作为区域布局重点,依托港口、铁路、沿海等优势,着力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2000万吨精品钢铁基地,其中,新建项目规模1500万吨,一期建设1000万吨,二期建设500万吨,与保留的日照钢铁公司500万吨产能,统一并入日照钢铁精品基地规模。 在钢铁产品结构上,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以高档热轧薄板、宽厚板、大无缝钢管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为主,与其他钢铁企业一起,突出发展适用于汽车、家电、集装箱、建材等行业需要的优质薄板;适用于船舶、工程机械等需求的中宽后板;适用于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等需求的优特钢;适用于大型工程、新型建筑结构等需求的H型钢;以及适用于金属制品深加工、建筑用钢升级换代、公用设施等需求的优质棒材、优质线材、优质钢管等七大类品种,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我省钢铁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统计显示,目前山东省粗钢产量500万吨以上的只有济钢和莱钢两家,产业“涣散”,缺乏聚集度,制约钢铁产业做大做强。同时,15%的炼铁能力、6%的炼钢能力属于国家限制、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任务十分繁重。 那么,如何调整区域布局,形成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的产业集中组织结构? 兼并重组成为重要手段。去年,宝钢联手邯钢共建、宝钢与包钢战略联盟、宝钢收购八一钢铁、武钢战略重组昆钢等重大事件此起彼伏。事实证明,提高产业集中度是钢铁行业“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也成为应对国内外竞争的迫切需要。 按照兼并重组思路,山东省整合钢铁工业现有资源存量,重组济钢、莱钢等大企业,组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随之,通过股份制形式重组日照钢铁公司后,山东省还将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逐步将中小钢铁企业纳入大型钢铁集团发展,以提高产业集中度,力争到2012年,使沿海钢铁产能由2006年的18%提高到50%以上。 (李梦)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