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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姜大明主持

2010-12-29 07:50:00    作者:袁涛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今天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11年全省农村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山东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草案)》、《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

  本报济南12月28日讯 今天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11年全省农村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山东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草案)》、《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2010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明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明年的农业农村工作,对于稳固基础、应对通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意义特别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按照“大兴水利强基础,狠抓生产保供给,力促增收惠民生,着眼统筹添活力”的总体要求,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二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三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健全公共财政收入体系,省政府决定出台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相关的考核激励机制,防止有偿使用收入流失,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国有资源有效利用。会议认为,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很有必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采取提高控制标准、实行标志管理、限期治理和强制淘汰等防治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会议强调,为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和基层政权建设,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修订《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十分必要。会议决定,《山东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实施,《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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