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济南

攻击教育网站篡改成绩假证摇身一变成“真”

2010-06-28 08:0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破获一起制售假证大案。“这些假证能够在教育网站上查询到合格的成绩,而且还有证书号,使假证书变成了‘真证书’,更具有欺骗性。”
这是硕士、通信工程、行业资质等假证书的样本。新华社发
    本报济南6月27日讯(记者  鲁超国)近日,济南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破获一起制售假证大案。“这些假证能够在教育网站上查询到合格的成绩,而且还有证书号,使假证书变成了‘真证书’,更具有欺骗性。”

    办案人员说,“犯罪分子攻击了教育网站,然后篡改网站数据。这种犯罪形式有发展的趋势,社会危害性极大。”

    “以前也侦破过网上办假证的案件,但是一般都是仿冒政府网页。”办案人员说,“但是这次不同,这次是攻击正规网站篡改数据,十分少见。这是一个通过攻击教育系统网站、篡改数据、非法制作学历、学籍证书的犯罪团伙。”

    济南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支队长逄建说,这一犯罪团伙有数据提供者、中间人、黑客和假证制作人四级分工,上下线之间都是在网上认识的,通过电话和互联网保持单线联系,彼此并不见面;全部金钱交易都是通过银行完成,层层“扒皮”各自获利,从而形成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东窗事发  培训机构寻假证

    3月,济南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通报:有黑客攻击教育网站篡改数据,从网上办理假证,犯罪嫌疑人位于济南。

    通过调查,济南警方专案组逐步摸清了这个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32岁的犯罪嫌疑人袁某,章丘人,在天津开设一家教育培训机构。2009年,他招收一批报考计算机二级和公共英语三级的学生,承诺“考试包过,否则退费”。

    袁某的培训机构有不少学员考试没有过关,但是袁某又不想退费。

    一次偶然的机会,袁某在网上聊天时碰到一位24岁的网友宋某,宋自称能够篡改教育部门网站数据。宋某是山东滨州人,安徽某大学的一名在校大学生。

    结果两人一拍即合,袁某提供考生信息,宋某设法将教育网站中计算机或者英语等级考试不合格的成绩改为合格,并且将没有参加考试办理假证人员的数据添加到相关教育网站中,这样,在教育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办理假证者的名字及“ 合格成绩”。

    袁某支付给宋某一定的报酬。“自2009年11月以来,袁某通过宋某攻击教育网站办理计算机、英语等假证书300余个;办理某大学网络教育专业假证书400多个,涉案金额20余万元。”办案人员说。

    一波三折 假黑客原来是掮客

    5月19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在武汉市汉口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袁某抓获。

    5月20日晚上,民警连夜赶到合肥。21日凌晨3点左右,在合肥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民警将在睡梦中的宋某一举擒获。

    然而,宋某并不是那名“网络黑客”,他告诉民警,他自己也不过是一名“中间人”。

    通过对宋某的审查,民警获知了宋某还有上线,名字叫熊某。5月26日,民警赶到深圳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

    6月4日,民警又审查出另一个犯罪嫌疑人李某,并迅速赶往李某的藏身处——山西省芮城县。6日,在运城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芮城县公安局网警大队配合下,成功将其抓获。

    “宋某、熊某和李某都是这个链条上的‘中间人’,他们都在专门制作假证的QQ群和各种网站上发布信息,称自己能够修改网站数据,搜集办理假证人员信息,然后从中牟利。”办案人员说。

    水落石出  21岁黑客高中时辍学

    攻击教育网站的“ 黑客” 究竟是谁呢?通过审查,真正的幕后黑客渐渐浮出水面。6月13日,民警在广东将“黑客”吴某抓获。

    吴某,今年21岁,广东江门人。他高中没上完就已辍学,因为爱好计算机技术,便加入一些讨论计算机技术的QQ群。

    “去年11月,一个广西QQ好友告诉我,通过攻击一些教育网站,篡改一些网络数据可以挣钱。”吴某称,他学会了这些“计算机技术”,又通过网上认识了宋某等人,随后,他们又结识了专门造假证的邵某,邵某私刻了教育部门、人事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公章,然后联系打印、制作相关证书,加盖假的公章后,将证书邮寄给办证人。渐渐地,他们形成一个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

    经公安机关查明,从2009年11月份至今,吴某先后攻击“教育部某网”、“陕西某考试信息网”、“江南某网络教育学院”等网站,向网站数据库添加公共英语三级、计算机二级、自考等各类信息2200余条,每条提成20元-80元不等,共获利10万余元。

    本报记者  鲁超国
王云峰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