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济南

齐鲁医院的凶杀案凶犯周宇昨天被执行死刑

2011-05-26 07:55:00    作者:赵国陆   来源:生活日报  

关键词: 齐鲁医院凶杀案 杀死医生
[提要] 今年5月25日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奉命对故意杀人犯周宇执行死刑。故意杀人犯周宇,男,45岁,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济南市历下区甸柳东路18号。25日上午10时,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奉命将故意杀人犯周宇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这是去年事发后,医院安排殡葬车在门口等候的场景。(资料片)

  生活日报5月25日讯(记者 赵国陆 通讯员 周文鹏)一年前,齐鲁医院发生的连环刺杀案曾在济南轰动一时。凶手周宇第一天刺死一名女医生,第二天将一名女护士刺成重伤,随后被当场抓获。今年5月25日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奉命对故意杀人犯周宇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犯周宇,男,45岁,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济南市历下区甸柳东路18号。1997年8月8日,周宇的父亲因患原发性肝癌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肿瘤中心放疗科住院治疗。同年8月29日晚,周父出现呼吸困难,病情危重,值班医生赵某某(女,殁年49岁)给予胸外按摩和平喘药物等抢救措施,但老人终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周宇认为是女医生赵某某按压其父胸部造成其父死亡,并认为该院护士刘某某的护理态度不好,让父亲生气,加重了病情,遂对二人怀恨在心。周宇曾跟踪查到刘护士的宿舍,并在她下夜班回家时对其实施过殴打。长期沉浸在为父报仇的怨恨中,周宇产生杀害医生、护士的恶念。为此,他准备了单刃尖刀,多次跟踪赵、刘上下班,了解二人的具体工作位置和上下班行踪路线。
  2010年6月10日7时30分左右,周宇携带单刃尖刀来到齐鲁医院肿瘤中心楼,尾随赵医生进入办公室,持刀朝她的颈、胸、腹等部位猛捅数刀并将其腹部划开,致使女医生心脏、胃、肠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周宇又在楼内寻找护士刘某某欲继续行凶,因没有找到,迅速逃走。
  第二天早上7时20分许,周宇再次携带单刃尖刀等候在齐鲁医院东侧的广智院小巷内,拦住上班途经此处的刘护士,朝她全身猛捅数十刀,致其重伤。周宇随后被群众和医院保安当场抓获。
  此案经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查明全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犯周宇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周宇不服,提出上诉。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日前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犯周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25日上午10时,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奉命将故意杀人犯周宇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高娜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