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城某医院的医护人员正在实施紧急手术。 李文鹏 摄
北京市朝阳医院的“丈夫拒签手术”事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肖志军虽是特例,但确实反映了医患关系不正常的现状。目前应该从医疗体制上找原因,只有医患关系正常了,病人信得过医院,同样的悲剧才不会再发生。
面对“拒签”
医生无奈
当说起“丈夫拒签手术”事件时,省千佛山医院急救中心的蔡卫东医生显得有点激动,他认为,这一事件突出反映了患者对医院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我们也曾遇到过,有的患者或家属在术前对“签字”迟疑不决,我们医护人员反复做说服工作,但还是有人不听劝说而错过了最佳的手术时机。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没有患者或家属签字,医院擅自进行手术的话,就要对患者承担相关责任。“在危急情况下,如果没有患者或家属的签字,你是否愿意为患者做手术?”当记者问到这个问题时,所有接受采访的医生的回答几乎完全一样:“如果已经做了充分的解释工作,患者或家属仍坚决不签的话,我也不敢做这种手术,因为我承担不起责任。”
省中医院医务部的霍青告诉记者,要求患者或家属在手术通知单上签字,是为了保证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如果不经签字就手术的话,即便手术取得成功,医院仍可能被患者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患者或家属对医院不信任,不同意“签字”,医院就很难有作为。
省千佛山医院肾内科的崔美玉医生说,现在的规定对医生束缚太多,现在的社会舆论对医生的压力也很大,如果没有病人或家属的签字,医生做手术就可能承担“上法庭”的风险。
医生眼看着能够救治的病人因“拒签”而死去,确实让人难以接受,但在医院把所有风险和后果已经充分告知的情况下,患者或家属仍拒绝签字的话,医生们表示很难进行“强制治疗”。
医患关系
有点“紧”
“您知道北京丈夫拒签手术的事情吗?”当记者在省千佛山医院急救中心询问正陪着老伴打点滴的陈大爷时,周围的人纷纷凑过来。“肖志军咋就不信医院呢?”陈大爷对肖志军“拒签”非常不理解,“为了将来生二胎就不要老婆的命了?太不该了,真的太不该了!”
“我觉得那医院也该承担责任,毕竟是医护人员看着孕妇死掉的,这么危急,医院为什么不救啊?家属不签字就不能手术吗?说到底,医院就是怕担责任。”一旁的女大学生小杨有点激动地说。
事件回放
死者李丽云,生前与丈夫肖志军在北京打工。11月21日,在朝阳医院京西分院被诊断为“孕足月、重症肺炎、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功能衰竭”,需要立即进行剖腹产,才有可能救活她和胎儿。肖志军坚持认为妻子只是感冒,并担心剖腹手术影响生第二胎,所以拒绝签字手术。
医护人员虽经反复劝说,但肖志军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了“拒绝剖腹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在李丽云神志尚清醒的时候,医院医生曾经征求她的意见,她摇头,并示意听从肖志军意见。
医院紧急上报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
当晚19时25分,患者最终呼吸、循环衰竭,心跳停止,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