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山东 | 体育 | 娱乐 | 女性 | 财经 | 幽默 | 评论 | 书画 | 博客 | 旅游 | 图片 | 论坛 | 房产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商桥 | 打折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中国山东>山东新闻
站内搜索:
济南"7·9"爆炸案从犯廉德金二审维持原判
2008-04-16 07:2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高园

    本报济南4月15日讯日前,济南市中级法院做出判决,廉德金一案二审维持原判。廉德金是平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在济南“7·9”爆炸案中,为主犯提供爆炸物,一审被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廉德金不服一审判决的理由是,他在主观上不希望危害后果发生,在运输爆炸物过程中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他的辩护人认为,不能用陈志等人行为的危害后果来判定廉德金行为的危害性。廉德金犯罪只是听信了陈志用炸药炸石头的谎言,主观上并没有实施严重犯罪的恶意。

    对此,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非法运输爆炸物的数量达到黑火药1千克以上的最低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即属于“情节严重”。这里的“造成严重后果”,不仅指在运输爆炸物过程中,也包括利用非法运输的爆炸物造成的严重后果。陈志正是利用了廉德金提供的爆炸物,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二审法院对此持同样看法。

    廉德金承认,他知道私自给陈志提供爆炸物是不合法的,但不知道陈志会用雷管和炸药做违法的事。

    他在一份自写的“陈述”中说,我没有想犯罪的目的,由于陈志是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又是朋友,以建房为由向我索要爆炸物品,过于相信他,交友不慎,上当受骗,走上犯罪。”他还说自己平日在单位“认真工作,积极参与大要案的侦破,多次被记功授奖,有上进心。在看守所时,积极协助看守所做好帮教工作。案发后非常后悔,感到对不起党和人民,写下了悔过书。”
 
编辑: 肖辉杰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