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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8月20日讯 记者2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山东省国资委对省管企业母子公司管控提出要求,明确母公司将进一步缩短管理链条,原则上要将管理层级控制在三层以内。
据了解,目前在我省省管一级企业中,有20户企业采取了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各企业集团都进入了提高发展的新阶段,加强集团公司管控的问题也随之日益凸现。山东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省国资委选择了兖矿、济钢、鲁信等8户企业集团进行专题调研,这8户企业涉及煤炭、钢铁、黄金、机械、交通、商贸、投资等行业,资产总额和销售收入都占全省半数以上,可以代表省管企业的基本情况。调研发现,8户企业中,有3户企业的二级企业承担部分投资或决策中心的职能,有两户企业的二级企业承担成本中心职能,有5户企业的三级企业承担运营中心的职能。由于定位不清,集团公司总部表现出机关化、行政化倾向,集团公司本身逐渐丧失了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也逐渐丧失了对子公司的管控能力。同时,8户企业对子公司的管理层级一般在4级,有两户达到5级,管理链条过长消耗了资源,增加了管理难度。有的企业集团对三级以下企业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产权管理等基本上处于放权状态。
为此,省国资委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汲斌昌副主任明确提出,必须进一步提升省管企业集团公司管控水平,进一步缩短管理链条,在省管企业按资本纽带关系自上而下与各法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管理层次问题上,原则上要将省管企业的管理层级控制在三层以内,规模较小的省管企业,管理层级应控制在两层以内。个别情况特殊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能超过四层。同时,要加快企业三级以内单位的清理调整,要将具有竞争关系的权属企业适当合并,突出主业,突出主要产品。
据介绍,由于历史原因,省管企业子企业众多,省管企业拥有权属企业包括各类子公司、分公司、代管单位等最多的达到300多户,同时管理层级过长,管理层级最多的达到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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