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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盗墓第一案”开审 主犯将被判重刑

    □吴允波  李  静  李  瑾 报道

    本报济宁讯 4月27日至29日,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在济宁的涉案人员最多、涉案范围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盗墓案,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岱玉、赵秀占、陈中智等27名被告人出庭受审。被盗挖的曲阜市息陬乡姜村古墓属于省级保护古墓,文物价值之大不可估计,加上涉案人员多,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济宁破获的最大一起盗掘古墓案。

    检察机关起诉称,2007 年底,赵秀占等人开始盗掘曲阜市息陬乡姜村古墓,盗窃墓葬内金器、铜器、玉器等珍贵文物一宗。2008年1 月份、4 月份和7 月份,李岱玉和赵秀占又伙同其他人多次盗掘姜村古墓,并将盗窃的金缕玉衣、漆器、金器等珍贵文物卖给王洪霖。此外,因盗掘古墓时对分赃不满,被告人刘相峰、郗千里等人又重新组织人在 2008 年的8 月份和 10月份盗掘姜村古墓,并将盗窃所得的文物出售。被告人李长春、郗凤唐等人也在 2008年秋天连续两夜对姜村古墓进行盗掘,并将文物销赃后得款45万元。

    本案审判长、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时益同表示,本案涉案人员较多,根据文物保护法及刑法相关规定,盗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墓,主犯至少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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