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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产馒头抽检结果“出笼”21个样品全部合格

2011-04-22 07:56:00    作者:甄真   来源:济南日报  

央视等媒体近日曝光的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引起了社会关注。质监部门还对我市生产的馒头类等面米制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取了47个样品。

  本报4月21日讯(记者 甄真 通讯员高博)央视等媒体近日曝光的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引起了社会关注。市质监局今天公布了对我市馒头加工企业生产的馒头类产品的抽检结果。结果显示,此次全市抽取了47个样品,已完成21个样品的检验,其检验项目均符合标准,另外26个样品仍在检验中。

  26个样品仍在检验中

  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发生后,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对速冻面米制品、馒头类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旨在发现和依法查处质量安全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滥用染色剂、防腐剂、甜味剂和使用回收原料、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市质监部门共检查速冻面米制品、馒头类产品生产企业45家,获证企业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现违法、违规的现象;但部分馒头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原料采购没有记录、甚至个别小作坊涉嫌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质监部门正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展开进一步调查。同时,质监部门还对我市生产的馒头类等面米制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取了47个样品。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截至4月21日17时,完成了21个样品的检验工作,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另外26个样品的检验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企业应建立过期食品处置制度

  为更好的保障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督促生产加工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市质监局要求各食品加工企业在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中要求的各项制度记录的基础上,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增加“两制度、两记录”的要求。所谓“两制度、两记录”是指企业应建立卖场(经销商)退回产品管理制度和过期食品处置制度并制定相应的记录表格,如实反映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对回收食品和过期食品处置情况,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发现小作坊应及时举报

  据悉,目前,我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馒头生产企业只有民天和金德利两家,而生产和销售地相分离的小作坊数量较多。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说,虽然此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大范围排查,但由于此类小作坊点多面广、生产地点较为分散和隐蔽,给排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市质监局呼吁消费者,如发现此类馒头制品加工小作坊,及时向市质监局或辖区内质监分局的食品监管部门举报,质监部门将对新发现的生产和销售地相分离的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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