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新闻

因归属地不明 土炼油作坊遭遇“两不管”

2012-03-10 07:31:00    作者:刘德峰 张滨滨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土炼油 作坊 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祸害周边 码头乡 县环保局
[提要] 9日,本报“真相报告”《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祸害周边》见报后,邹平、济阳两县环保部门先后来到了码头乡浮桥附近的土炼油作坊,但因土炼油作坊用地归属不明,两县环保部门未做查处便各自离去。9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与邹平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进入码头乡浮桥附近的土炼油作坊,该作坊已经停产。

9日,土炼油作坊已经停产,厂区内还堆着不少轮胎片。

  本报济南3月9日讯(记者 刘德峰 张滨滨 见习记者 刘帅) 9日,本报“真相报告”《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祸害周边》见报后,邹平、济阳两县环保部门先后来到了码头乡浮桥附近的土炼油作坊,但因土炼油作坊用地归属不明,两县环保部门未做查处便各自离去。
  9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与邹平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进入码头乡浮桥附近的土炼油作坊,该作坊已经停产。记者在场区看到:两堆废旧轮胎,有3米多高。一堆废旧轮胎炼完后剩下的钢丝,有1米多高。
  作坊内也只剩下看守场地的老李一人。据老李介绍,该作坊建成于去年冬天,归邹平县黄山办事处大李村村民李守强和李守泉所有。炼油作坊一般是24小时不间断运转,每隔十天左右,就会有油罐车上门运柴油,很少有私人前来购买。
  看场的老李向记者和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了炼油作坊的工作过程:直径达1.5米的大筐装载轮胎片后,由航吊送入炉口,进行炼化。炼出的柴油,会顺管道流入与炼炉相连的8个铁皮油桶内。8个油桶各通过一个漏斗,串联在一根管道上。通过这根管道,铁皮油桶中的柴油,最终流入载重10吨的储油罐。
  老李告诉记者,该作坊已经停产,老板和工人都已不知去向。
  虽然已掌握了该炼油作坊的基本情况,但邹平县环保局监察大队槐晓涛大队长告诉记者,炼油作坊并不属于邹平县码头乡,而属于济阳县仁风镇,他们对该作坊没有执法权。
  随即,记者致电济阳县环保局,以求证该炼油作坊用地的归属。2个多小时之后,济阳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才赶到现场。济阳县环保局一李姓工作人员称,作坊所在的位置并非济阳境内,而且济阳县的小土作坊早在去年就已被全部取缔,济阳县境内不可能再有。
  两县环保局虽然均到现场调查,但对于炼油作坊的归属地却各执一词。最终两县环保局未对炼油作坊进行任何处理,就都离开了现场。

两县都往外推,到底该谁来管

  “这个作坊在济阳县辖区,我们不能执法。”3月9日,邹平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槐晓涛指着标有管辖范围的工作卡说。   “这个作坊不属于济阳,如果在济阳的话,去年就应该被取缔了。”济阳县环保局一李姓工作人员说。
  执法人员到场
只争土地归属

  9日中午,邹平县环保局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槐晓涛告诉记者,炼油作坊不属于邹平县,而是属于济阳县仁风镇时圈村,并向记者出示了时圈村村支书时庆民签名的材料,上面盖有公章。
  9日下午,记者在与济阳县仁风镇工作人员见面时,却得到了另外一番说法。仁风镇政府工作人员刘进和时圈村村支书时庆民告诉记者,炼油作坊所处的地段,不属于时圈村,而属于邹平县台子镇张博士村。
  时庆民告诉记者,1982年,由于当时并未建黄河浮桥,需来回渡船才可耕地,村子主体位于黄河北岸的时圈村与位于南岸的台子镇张博士村互换了70亩地。土炼油作坊所在地属于1982年时圈村与张博士村互换土地,目前属于张博士村。
  对于邹平方面出示的材料,时庆民称自己从未签过此证明,且所盖印章也不对。随后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个时圈村村委会的公章,确实和邹平县环保局证明材料上的公章不同。
两县争来争去
土炼作坊安然无恙

  无奈之下,邹平县环保局只好联系邹平县台子镇张博士村村支书张含波前来辨认。张含波表示,张博士村确实在很久以前与时圈村更换过70亩地。
  邹平县台子镇一王姓副镇长则解释说,当年换地可能属于互换承包地,只是耕种权互换,没有实质上互换土地,黑作坊的土地还是属于济阳县所有。
  济阳县时圈村村支书时庆民则表示,当时换地有台子镇镇政府和仁风镇镇政府的协议,并有双方镇政府和村子的盖章。
  王副镇长又表示,村子变更土地所属权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从法律意义上讲,黑作坊土地应该归济阳县环保局管辖并依法处理。
  一直到下午4点,邹平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台子镇政府工作人员、张博士村村支书张含波和济阳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仁风镇政府工作人员、时圈村村支书时庆民的争执也没有结果,只好作罢。
  双方环保局工作人员均表示请示市局递请省厅决定,双方并没有对土炼油厂进行处置。
本报记者 刘德峰 张滨滨       见习记者 刘帅本版摄影 王鸿光

 

    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祸害周边 村民难忍熏天臭气



王晓亮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